av中文字幕电影在线看,国产又色又爽又黄刺激在线视频,毛片在线导航,亚洲激情社区

股權激勵計劃 股權激勵計劃是什么意思 (18篇)

股權激勵計劃是一種常見的員工激勵方式,通常由公司向員工授予一部分公司股權,以激勵員工更好地完成工作并長期持有這些股權。這種方式通常用于吸引和留住高素質員工,提高公司的績效和競爭力。通過股權激勵計劃,公司可以將員工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緊密聯系在一起,促使員工更加努力地工作,同時也可以降低公司對工資的依賴,降低公司的運營成本。這種計劃也常用于對高級管理人員、關鍵員工或持股公司核心人員的長期獎勵,以提高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和忠誠度。以下是有關于股權激勵計劃的有關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股權激勵計劃 股權激勵計劃是什么意思 (18篇)

股權激勵計劃1

一、確定股權激勵對象

從人力資本價值、歷史貢獻、難以取代程度等幾方面確定激勵對象范圍

根據這個原則,股權激勵對象被分成了三個層面:

第一層面是核心層,為公司的戰略決策者;

第二層面是經營層,為擔任部門經理以上職位的管理者;

第三層面是骨干層,為特殊人力資本持有者。

二、確定股權激勵方式

股權激勵的工具包括權益結算工具和現金結算工具,其中,權益結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員工持股計劃等,這種激勵方式的優點是激勵對象可以獲得真實股權,公司不需要支付大筆現金,有時還能獲得缺點是公司股本結構需要變動,原股東持股比例可能會稀釋。

現金結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增值權、虛擬股票計劃、利潤分紅等,其優點是不影響公司股權結構,原有股東會造成稀釋。缺點是公司需要以現金形式支付,現金支付壓力較大。而且,由于激勵對象不能獲得真正的股權,勵作用有所影響。

確定激勵方式,應綜合考慮員工的人力資本價值、敬業忠誠度、員工出資意愿及公司激勵力度等方面。在結合公的基礎之上,可考慮如下激勵方式:

對于人力資本價值高且忠誠度高的員工,采用實股或期股激勵方式,以在員工身上實現經營權與所有權的統一;對于不愿出資的員工,可以采用分紅權激勵和期權激勵,以提升員工參與股權激勵的積極性。

上述激勵方式并非一成不變,在結合公司與激勵對象現實需求的基礎上可靈活運用并加以整合創新,設計出契合求的激勵方案。

三、股權激勵的股份來源

針對現金結算類的股權激勵方式,不涉及公司實際股權激勵,故不存在股份來源問題,以下僅就權益類股權的股份來源進行如下闡述:

一是原始股東出讓公司股份。如果以實際股份對公司員工實施激勵,一般由原始股東,通常是大股東向股權激勵份。根據支付對價的不同可以分為兩種情形:其一為股份贈予,原始股東向股權激勵對象無償轉讓一部分公司股慮激勵對象個人所得稅問題);其二為股份出讓,出讓的價格一般以企業注冊資本或企業凈資產的賬面價值確定二是采取增資的方式,公司授予股權激勵對象以相對優惠的價格參與公司增資的權利。

需要注意的是,在股權轉讓或增資過程中要處理好原始股東的優先認購買權問題。公司可以在股東會對股權激勵決時約定其他股東對與股權激勵有關的股權轉讓與增資事項放棄優先購買權。

四、股權激勵的資金來源

在現金結算的情況下,公司需要根據現金流量情況合理安排股權激勵的范圍、標準,避免給公司的正常經營力。而在權益結算的情況下,除公司或老股東無償轉讓股份外,股權激勵對象也需要支付一定的資金來受讓該部據資金來源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一是激勵對象自有資金。在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時,激勵對象是以自有資金購入對應的股份。由于員工的支付能力很高,因此,需要采取一些變通的方法,比如,在股權轉讓中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而在增資中則可以分期繳納大股東提供借款方式。

二是提取激勵基金。為了支持股權激勵制度的實施,公司可以建立相應基金專門用于股權激勵計劃。公司從稅后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用于股權激勵。公積金既可以算方式的股權激勵,也可以用于權益結算方式的股權激勵。

五、確定股權激勵周期

若要產生長期激勵效用,股權激勵需要分階段進行,以確保激勵對象的工作激情能夠得以延續。

一般可以將股權激勵的授予期設為3年,例如針對期股方式,可按3:3:4的比例,每年1次,分3次授予完畢

的解鎖及期權的兌現亦分3年期實施,這樣,一項股權激勵計劃的全部完成就會延續6年;針對利潤分紅激勵方行1次分紅,同時由公司存留一定比例的分紅份額,待第3個年度返還,并以此類推。

之所以采用上述機制,其原因在于,在激勵的同時施加必要的約束——員工中途任何時刻想離開企業,都會覺得以此增加其離職成本,強化長期留人的效用。

六、確定退出機制,避免法律糾紛

為規避法律糾紛,在推行股權激勵方案前應事先明確退出機制。針對不同的激勵方式,分別采用不同的退出機制

(一)針對現金結算類激勵方式,可從三個方面界定退出辦法:

1.對于合同期滿、法定退休等正常的離職情況,已實現的激勵成果歸激勵對象所有,未實現部分則由企業收回。離開企業后還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企業的經營業績,則未實現部分也可予以保留,以激勵其能繼續關注公司的發

2.對于辭職、辭退等非正常退出情況,除了未實現部分自動作廢之外,已實現部分的收益可歸屬激勵對象所有。

3.若激勵對象連續幾次未達到業績指標,則激勵資格自動取消,即默認此激勵對象不是公司所需的人力資本,當獲取人力資本收益。

(二)針對權益結算類激勵方式,可從以下三方面界定相關退出辦法:

1、針對直接實股激勵方式,激勵對象直接獲得實際股權,成為公司真正的股東。要根據股權激勵協議約定的強制要求激勵對象轉讓股權存在較大困難,需要明確以下事項:

①關于強制退股規定的效力

在激勵對象取得公司實際股權后應當變更公司章程,章程對公司及股東均有約束力。變更后的章程應規定特定條股東應當強制退股,該規定可以視作全體股東的約定。在該條件滿足時,特定股東應當退股。

同時應注意在公司存續過程中修改章程,并規定強制退股條件,則要分別情況看待。對于贊成章程修改的股東來足強制退股條件時,章程的規定對他有效;對于反對章程修改的股東來說,即使章程已通過,強制退股的規定對力。

在此應注意:股東資格只能主動放棄,不能被動剝奪。章程或激勵協議通過特殊約定強制退股條款,可能因違反東不得抽逃出資的強制性規定而被認定無效,對激勵對象僅起到協議約束的效果。

②退股的轉讓價格或回購價格

股權激勵協議中一般規定了強制退出的股份的轉讓價格/回購價格計算方法。退出股份價格經常約定為激勵對象原或原始購買價格加利息的作價。但資產收益是股東的固有權利,不能被強制剝奪,資產收益體現在利潤分配、剩和轉讓股份獲益三方面。股東退股有權以市場價值作價。再者,在公司虧損時,如再以原價或原價加利息作價,東不公平或涉嫌抽逃。

因此,在股權激勵設計方案中對退股的轉讓價格約定為公司實際賬面凈資產價值或市場公允價值較為妥當。③協議能否規定只向特定股東轉讓

上述規定往往會侵犯了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優先購買權也是股東的固有權利,非經其事先同意,不得被剝奪權激勵協議中約定或另行出具其他股東承諾放棄優先購買權。

七、股權激勵中的稅收問題

股權激勵過程中涉及的稅收問題主要體為以下兩方面:

1、公司股權激勵支出能否在公司成本中列支

我國目前未對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過程中的稅收問題作出明確規定,但在相關條例中可以找到一定依據。《中華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同時國家稅務總局在《關于我國居民企激勵計劃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第三款規定“在我國境外上市的居民企業和非上市公司,凡比照《管規定建立職工股權激勵計劃,且在企業會計處理上,也按我國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處理的,其股權激勵計劃有關處理問題,可以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根據上述條例的規定,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支出,可以在公司成本中列支,但要區別對待:

針對股權激勵計劃實行后立即可以行權的,確定作為當年公司工資薪金支出,依照稅法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針對股權激勵計劃實行后,需待一定服務年限或者達到規定業績條件(以下簡稱等待期)方可行權的,公司等待計算確認的相關成本費用,不得在對應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扣除。在股權激勵計劃可行權后,公司方可根際行權時的公允價格與當年激勵對象實際行權支付價格的差額及數量,計算確定作為當年公司工資薪金支出,依進行稅前扣除

2、激勵對象獲得的股權激勵份額的稅收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認購股票等有價證券而從雇主取得折扣或補貼收入有關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9號)規定,在中國負有納稅義務的個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和無住所的個人)認購股票等有價證券,因其表現或業績,從其雇主以不同形式取得的折扣或補貼(指雇員實際支付的股票等有價證券的認購價格低于當期發場價格的數額),屬于該個人因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在雇員實際認購股票等有價證券時,按照《中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稱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上述個人在認購股票等有行轉讓所取得的所得,屬于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股票等有價證券轉讓所得,適用有關對股票等有價證券轉讓人所得稅的規定。

除上述國稅發〔1998〕9號,目前關于非上市公司股份期權計劃并無其他政策規定。由此可以看出,非上市公司際認購股票等有價證券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稱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人所得稅。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3%至45%;利息、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股權激勵計劃2

第一,協助達成企業的發展戰略目標。首先,激勵方案的實施能減少經營者的短期行為,有利于使其更關注企業的長期發展。如果引入股權激勵,考核指標的設置并不單單只是注重當年的財務性指標,還注重企業未來的價值,而且長期股權激勵方案還設定部分獎勵卸任后延期發放等條件,使得經營者不僅關心任期內的業績,并關注企業的長遠發展。

其次,激勵方案的實施能夠創造企業的利益共同體。一般而言,企業的所有者較為注重企業的長期發展,而企業的其他人員則較為注重各自在任期內的收益,其兩者的利益并不完全致。引入股權激勵方案可以讓企業的管理者和關鍵技術人員成為企業股東,成為利益共同體,進而弱化兩者之司的矛盾。

第二,業績激勵。實施股權激勵方案后,企業管理者和關鍵技術人員成為公司股東,具有分享利潤的權力。此時經營者會因為自己工作的好壞而獲得獎勵或懲罰,這種預期具有一種強烈的導向作用,會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利益驅動有利于刺激員工潛力的發揮,促使其采用各種新技術降低成本,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和核心競爭能力。

第三,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實施股權激勵方案不僅可以讓其分享企業成長所帶來的收益,還能增強員工的歸屬感。

四種激勵方案及實施障礙

在企業發展和個人利益的驅動下,各類型的企業均實施股權激勵的必要。但由于非上市公司在交易市場上的局限性,無法通過資本市場分攤股權激勵的成本,也無法通過市場確定單位價格,因此非上市公司無法采用股票期權,期股等常用的股權激勵工具,非上市公司能使用的激勵方案主要有:

虛擬股票

虛擬股票指企業將凈資產分成若干相同價值的股份,形成的一種“賬面”上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和股價增值收益,但這部分虛擬股票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然而,虛擬股票的激勵方案有其自身的問題與障礙。

首先,價格制定需要一定的依據。對于該問題,企業一般會通過聘請薪酬方面的咨詢專家,結合自身的經營目標,選擇定的標準(一般是財務標準)對虛擬股票予以定價。企業采取該方法不僅通過專業化的公司獲取較能反映企業業績的真實數據,也可體現激勵方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其次,引發現金支出風險。雖然該激勵方式不會影響企業的資產和所有權結構,但企業會因此發生較大的資金支出,該障礙一般會通過設立專門的基金予以解決。

再次,潛伏“道德風險”。由于非上市企業經營信息的不公開性,缺乏有效的市場和社會監督,而虛擬股票激勵方式又將激勵對象收益與未來業績的增值水平掛鉤,這時作為“內部人”的激勵對象則可利用信息不對稱人為地提高企業業績,使個人利益最大化,卻不一定使得公司和原股東的利益最大化。因此,這種“道德風險”需相對應的配套措施予以彌補。

業績單位

業績單位是指企業每年預先給激勵對象制定考核與獎勵指標,績效考核方法、獎金分配比例、獎金發放方法等,若激勵對象完成考核指標,則實施業績單位激勵計劃。企業一般在實施過程中,將獎勵基金分成兩個部分:一部分在考核結束之后直接發放;另一部分則以風險基金的形式由企業代為保管,當激勵對象合同期結束之后再以現金形式發放。但是,如果激勵對象在工作中對企業發展造成不利影響,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從風險基金中扣除部分獎勵。在業績單位激勵方案中,激勵對象只擁有企業收益的分配權,沒有企業增值收益,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

相對其它激勵模式,業績單位主要是缺少了企業增值的附加收益,較大的可能導致經營者的短期行為,但業績單位激勵模式一般會與風險基金予以配合使用,進而強化激勵效果。通過風險基金,在現金獎勵中增加股份收益,也就是說,企業可以用沒有發放給激勵對象的風險基金購買公司股份,將股份的分紅收益和兌現后的增值收益,計入風險基金中。而當激勵計劃結束時,企業可以將風險基金全額發放給激勵對象。由此可見,風險基金所起到的作用,不僅僅是約束經營者的行為,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施以激勵;激勵對象也會為了提高風險基金的收入,努力提高公司業績,一定程度上增強業績單元的長期激勵性。

“賬面”增值權

“賬面”增值權是指具有企業增值收益權利的“賬面”性股票的激勵方式,其沒有分紅權、所有權、表決權。其具體又分為購買型和虛擬型兩種。其中,購買型是指在激勵計劃期初,需按照每股凈資產購買一定數量的“賬面”股份,期末再由企業回購。而虛擬型則是指在期初不需通過購買,而是由企業無償授予“賬面”股份,在期末根據企業每股凈資產的增值和名義股份的數量來計算激勵對象的收益。

這種方案中,經營者的“道德風險”問題尤為突出。由于賬面”增值權沒有虛擬股權的當期的分紅權收益,經營者的收益更大程度上的與企業的未來業績掛鉤,因而更易導致為了個人利益而人為的增加企業業績水平。

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勵對象購買公司股份,激勵對象直接獲得企業股份,成為企業主人,將企業和個人利益聯系在一起。其中,購買股份的資金主要由激勵對象個人出資,若激勵對象現金支付能力有限,可由企業資助一部分現金購買股份,這部分現金可以視為公司對激勵對象的部分獎勵。

該股權激勵方式的缺席主要表現在限制性股票的流通性上。由于非上市企業獎勵給激勵對象的主要是非流通股,在激勵對象離開企業的時候,這部分股份則面臨一定的處理問題。最好的可行的解決方法無非是激勵對象繼續持有或者轉讓給企業。然而限制性股票回購的價格確定又是實施障礙。該回購的價格最好在激勵計劃實施前和激勵對象協商確定,而這個價格應該設定在企業可控范圍之內,同時又能根據企業在未來幾年的發展狀況相應增長。

股權激勵計劃3

一、目的

為了滿足各部門人員需求,開拓人員招聘渠道,鼓勵在職員工對公司需求崗位進行推薦,推薦成功者根據推薦獎勵方案給予不同金額的獎勵。

二、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公司內外部人員推薦各崗位入職及轉正獎勵

三、獎勵要求及標準

1、要求:推薦新員工符合公司要求并錄用入職,被推薦人在職工作滿一個月,且一個月內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無未通過公司考核的情況,推薦人可享受獎勵總金額的一半;滿三個月可享受另一半獎勵。

注:人力資源部員工推薦人員不享受此獎勵。

2、條件:

(1)有同行業經驗一年以上;

(2)年齡35周歲以下(有銷售經驗無同行業經驗業務員年齡30歲以下)。

3、普工獎勵標準:

符合上述所有標準者且被公司錄用,獎勵600元/人,分兩次付清,入職滿一個月發放300元,滿三個月再發放300元。

4、業務員獎勵標準:

只符合上述條件且被公司錄用,獎勵800元/人,分兩次付清,入職滿一個月發放400元,滿三個月再發放400元。

四、獎勵程序

(1)推薦人事先到人力資源部處備案,被推薦人按照公司要求錄用并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入職手續;

(2)領取獎金前三天,公司開具《員工內部推薦確認單》,一式三份,蓋章生效,推薦人手執一份,人力資源部留存一份,財務留存一份;

(3)被推薦員工工作分別滿一個月、三個月時,分別到財務部去領取獎勵,并附帶員工所執《員工內部推薦確認單》作為獎勵憑證。

股權激勵計劃4

一、股權激勵計劃的宗旨:

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創建于20xx年7月20日,主要經營xx生產業務。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出于公司快速、穩定發展的需要,也為更好地調動公司關鍵崗位員工的積極性,使其與公司保持一致發展觀與價值觀,決定實施員工股權激勵計劃。

二、企業發展規劃:

企業發展愿景:成為xxxx品牌

企業使命:

企業的中長期發展戰略:

三、股權激勵的目的:

1、建立長期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吸引和凝聚一批高素質的、高層次的、高效率的,非急功近利的事業型員工投身科翰發展事業。讓公司經營管理骨干轉化角色,分享公司發展的成果,與原始股東在公司長遠利益上達成一致,有利于公司的長遠持續發展及個人價值的提升。

2、理順公司治理結構,促進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四、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辦法:

為實現上述目標,根據公司的自身情況,股權激勵計劃依據以下方式進行:

1、經股東大會同意,由公司大股東方(出讓方)同公司被激勵員工(受讓方)商定:在一定的期限內(如:5年內),受讓方按既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成都科翰公司股份并相應享有其權利和履行相應的義務;

2、受讓方可以以期股紅利、實股紅利以及現金方式每年購買由《員工持股轉讓協議書》規定的期股數量;

3、各股東同股同權,利益同享,風險同擔;

4、受讓方從協議書生效時起,即對其受讓的期股擁有表決權和收益權,但無所有權;

5、此次期股授予對象限在成都科翰公司內部。

五、公司股權處置:

1、xx公司現有注冊資本1000萬元,折算成股票為1000萬股。目前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2、在不考慮公司外部股權變動的情況下,期股計劃完成后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3、在公司總股份10%的員工股權比例中拿出30%即30萬股用作留存股票,作為公司將來每年業績評定后有資格獲得期股分配的員工授予期股的.股票來源,留存帳戶不足時可再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增加。

六、員工股權結構

1、根據員工在企業中的崗位分工和工作績效,員工激勵股分為兩個層次,即核心層(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中層(部門經理、中級技術人員)。

2、層次界定:核心層為公司董事長、總裁、副總裁、總監、總工;中層為各部門經理、中級技術人員。

3、期股分配比例:核心層為中層的兩倍。根據公司業務和經營狀況可逐步擴大持股員工的人數和持股數量。

4、員工激勵股內部結構:

4、公司留存帳戶中的留存股份用于公司員工薪酬結構中長期激勵制度期股計劃的期股來源。公司可結合每年的業績綜合評定,給予部分員工期股獎勵。

5、由于員工期股計劃的實施,公司的股權結構會發生變化,通過留存股票的方式可以保持大股東的相對穩定股權比例,又能滿足員工期股計劃實施的靈活性要求。

七、操作細則:

1、成都科翰公司聘請具有評估資格的專業資產評估公司對公司資產進行評估,期股的每股原始價格按照公式計算:期股原始價格=公司資產評估凈值/公司總的股數

2、期股是xx公司的原股東與公司員工(指核心層和中層的員工)約定在一定的期限(5年)內按原始價格轉讓的股份。在按約定價格轉讓完畢后,期股即轉就為實股,在此之前期股所有者享有表決權和收益權,但無所有權,期股收益權不能得到現金分紅,其所得的紅利只能購買期股。

3、公司董事會下設立“員工薪酬委員會”,具體執行操作部門為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管理員工薪酬發放及員工股權運作。

4、公司設立留存股票帳戶,作為期股獎勵的來源。在員工期股未全部轉為實股之前,統一由留存帳戶管理。同時留存帳戶中預留一部分股份作為員工持續性期股激勵的來源。

5、員工薪酬委員會的運作及主要職責:

(1)薪酬委員會由公司董事長領導,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其日常事務;

(2)薪酬委員會負責期股的發行和各年度轉換實股的工作;負責通過公司留存帳戶回購離職員工的股權及向新股東出售公司股權等工作。

6、此次期股計劃實施完畢后(5年后),xx公司將向有關工商管理部門申請公司股權結構變更。

7、公司每年度對員工進行綜合評定(評定辦法公司另行制定),對于符合公司激勵要求的員工給予其分配公司期股的權利。具體操作可將其根據評定辦法確定的年終獎金的30%不以現金的方式兌付,而是根據公司當年的凈資產給予相應數量的期股的方式兌現,而期股的運作辦法參見本次期股辦法。

8、公司董事會每年定期向持股員工公布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包括每股盈利)。

9、對于公司上市后,企業員工股的處置,將按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10、如公司在期股計劃期限內(5年內)上市,期股就是員工股,但在未完全轉化為實股之前,持股職工對其無處置權,而如果期股已經全部兌現,則應當作發起人股。

八、行為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激勵資格:

1、嚴重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公司章程、規章制度及其他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

2、個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因此被判定刑事責任的。

3、公司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激勵對象在任職期間,有受賄、挪用、貪污盜竊、泄漏公司商業秘密、嚴重損害公司聲譽與利益等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4、為取得公司利益,采取短期行為虛報業績、進行虛假會計記錄的。

九、其他股權激勵方式:

以上采取的為期股激勵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也可采用現金購買實股、虛擬股權等方式對重要階程員工進行激勵。具體方案另行制定。

股權激勵計劃5

一、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現狀

(一)樣本公司選取及數據來源

本研究選取20xx-2013年在深滬掛牌上市的A股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首次股權激勵公告日公布的股權激勵計劃草案為研究對象,由WIND數據庫股權激勵模塊提供的信息及各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整理得到。其中,對少量信息披露不完全的公司作剔除,最終得到85家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其中:深交所45家,上交所40家)累計公布的94次股權激勵計劃草案。

(二)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

激勵方案設計存在的主要問題股權激勵的實施以激勵方案為依據,因此不合理的方案設計會影響股權激勵的實施效果。基于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現狀的統計分析,本研究提出以下幾個可能影響目前激勵效果發揮的主要問題:

1.激勵方式以期權為主且形式過于單一

企業若想設計一套成功的股權激勵方案,激勵方式的選擇尤為重要。對樣本數據的分析可知,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激勵方式主要以股票期權為主(占比69%)且單一激勵方式占比高達98%。盡管在歐美國家90%以上的上市公司會選擇股票期權方式,但該方式對資本市場的穩定程度依賴性高,只有在股票市場能充分反應企業經營業績的情況下才能發揮有效激勵,否則就會導致激勵失效或使股東遭受剩余損失。同時期權方式下由于外部不可控的股市波動,激勵計劃終止的可能性更大,說明我國資本市場不穩定的現狀是影響其順利實施的重要因素。另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也在逐漸使用限制性股票激勵方式(占比28%),相比股票期權激勵方式,它約束性強且規避資本市場波動的效果更好,但由于其授予或解鎖條件以嚴格的業績指標為基礎,因此一旦業績指標設置不合理就會導致激勵的中斷,從而造成激勵失效,這都是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單一激勵方式下所不能避免的問題。

2.業績考核對財務指標依賴性較強

從現狀分析來看,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業績考核對財務指標依賴性較強,具體表現為兩點:一是67%的公司只使用財務指標衡量是否可以行權或解鎖;二是雖然30%的草案引入了與同行業或標桿企業的對比,但其對比依據仍然是財務指標。盡管財務指標是最直觀、最易取得的數據,但過分依賴有許多弊端:首先更易誘發管理層盈余管理行為,由于所有者缺位,國企高管對公司的控制度遠大于其他企業,內部控制人有更多機會操縱激勵方案財務指標的制定及會計信息的報告過程,從而輕易獲利;其次,會導致管理層投資動機不足,因為財務指標更多反映的是過去的短期經營成果,難以充分體現高管在公司業績增長之外的長期努力;同時由于國企高管任職通常較短,不能享受其長期投資成果,因此共同導致管理層長期投資動機不足。與此同時,從較高的激勵計劃終止情況來看,業績考核指標與激勵方式的配合不當,也是導致股權激勵計劃終止的重要原因。

3.激勵有效期

設置過短且授予間隔過長目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主要以五年為一個有效期,是國家政策要求的最低限制,相比規定的十年上限而言,有效期設置過短。綜合分析其原因,主要和國企高管的行政任命期限有密切聯系,國企領導人任期一般為三至四年,有的甚至更短,因此如果有效期設置過長會使這些領導還未享受激勵成果便已離任。但這也正是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方案設計的關鍵問題所在:過分關注個別高管的任命周期,而忽略了對其他人員的長期激勵。因此本研究若無特殊提示,重點探討非行政任命高管及核心人員的激勵問題。五年有效期設計對無任期限制的激勵對象而言實則過短,并不利于形成長期激勵,從而背離股權激勵的初衷。同時,目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間隔至少為五年,授予間隔過長導致激勵強度過低。因此,只有同時調整激勵有效期和授予間隔才能更好促進激勵效果的發揮。

二、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設計建議

(一)選擇合適激勵方式

嘗試混合激勵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應綜合考慮自身行業特點、財務狀況、外部環境、激勵對象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同時結合不同激勵方式的優缺點,選擇合適的激勵方式。同時,激勵方式不應僅局限于目前較為常用的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單一方式,可嘗試混合激勵,比如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組合、股票期權和股票增值權組合等混合模式。同時每種激勵方式各有優劣,混合激勵可以揚長避短,既能達到更好的激勵效果,又能規避單一激勵方式下存在的風險。對于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來說,CEO等高級管理人員作為國家委派的代表與國有企業的最大股東——國家的利益聯系緊密,因此可以選擇股票期權方式;而對于其他激勵對象,為強化留人力度,可以選擇事先需要現金支付且激勵與約束并存的限制性股票;對于那些擁有外籍高管的上市公司,為避免外籍高管不能開立證券賬戶的困擾,可對其采用股票增值權激勵方式。同時從長遠發展角度看,伴隨國企改革深化,激勵方式從單一走向多元是必然趨勢。

(二)合理選擇業績指標

完善業績考核體系如前面所分析,過分依賴財務指標存在多種弊端。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業績指標的選擇上,不能單純以衡量業績成果的財務指標為行權或解鎖標準,非財務指標的引用更能增加對激勵對象的綜合考察,促使激勵對象更加注重公司長遠績效的提升和可持續發展。本研究建議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可參考《規范通知》的指導,建立多角度的業績考核體系。同時,可根據不同職責對激勵對象實施不同的考核標準,例如對公司可持續發展及全體股東負責的核心高管,財務考核只是其中一個部分,可更多引入外部權威機構的評價指標和政府對企業的綜合評價,如EVA,因為國有企業的發展不僅以經濟發展為唯一目的,更承擔著許多社會責任和發展任務;而對于那些核心技術人員和業務骨干,則可以財務指標來進行考核,這樣更有助于他們鎖定工作目標從而激發其工作熱情。

(三)縮短授予間隔

促進股權激勵常態化從股權激勵執行的關鍵時間點看,本研究建議競爭性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可縮短授予間隔,從而促進股權激勵在國企中的常態化。這樣做有三點優勢,首先目前國企授予間隔一般為五年,這必然會使激勵對象從心理上產生等待時間越長,風險越大的認識,從而降低激勵效果。但授予間隔的`縮短可以很好改善其心理預期,即實現目前民營企業已多執行的“小步快跑”方式,通過滾動多次推出的方式,每隔一年授予一次,讓股權激勵成為公司治理的關鍵部分。同時配合國家有關激勵總數量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的規定,并不會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其次,縮短授予間隔的同時其實拉長了股權激勵的有效期。假設國企設置授予期為三年,按3:3:4的方式每年授予一次,同時每次授予按目前要求的最低限執行(兩年限制,三年行權或解鎖),這樣一項股權激勵計劃全部有效期就會延長至八年,這樣的常態化授予在激勵的同時有較強的約束作用,即任何員工中途任何時刻想離開企業,都會覺得有些遺憾,以此增加其離職成本,強化長期留人的作用。第三,授予常規化能同時促進那些暫未納入激勵計劃的員工努力工作,強化其想要從非核心人員轉變為核心人員的愿望,促進企業核心事業認同感的形成,有利于企業長期發展。

三、結論

股權激勵在我國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起步較晚,很多方面仍處于不斷摸索階段,本研究通過對激勵方案設計進行現狀分析,得出以下結論:

1.目前來看

股權激勵并不適合壟斷型國有企業,如能設計合理可以成為競爭性國有企業留住人才、提升企業績效并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手段。

2.研究提出激勵方式以期權為主

且形式過于單一、業績考核對財務指標依賴性較強、激勵有效期設置過短且授予間隔過長是目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設計中存在的可能影響激勵效果實施的關鍵因素,并認為可以從通過選擇合適激勵方式并嘗試混合激勵、合理選擇業績指標并完善業績考核體系同時縮短授予間隔,促進股權激勵常態化三個方面的改善提高目前激勵方案的設計質量。

3.合理設計的股權激勵方案的實施

仍以完善的法律體系和較為健全的資本市場運行機制為有效前提,企業和國家必須并肩齊發才能使股權激勵效用更好的發揮。總之,國有企業股權激勵不能操之過急,要穩步推進。相信伴隨國企改革步伐的加快、國家政策方面的不斷成熟,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數量會逐步提升,最終有效促進企業內部核心事業認同感的建立和企業價值最大化的實現。

股權激勵計劃6

一、股權激勵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相結合原則。

3、存量配送,增量激勵的原則,即在公司資產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只有在凈資產增值的前提下,激勵股份才可提取獎勵基金。

二、執行與管理機構

設立股權考核與管理委員會作為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執行與管理機構,對董事會負責,向董事會及股東全會匯報工作。

三、激勵對象

由公司提名與薪酬委員會根據以下標準在可選范圍內確定具體人員名單,報經董事會批準。

確定標準:

1、在公司的歷史發展中作出過突出貢獻的人員。

2、公司未來發展亟需的人員。

3、年度工作表現突出的人員。

4、其他公司認為必要的標準。

激勵對象:

1、董事。

2、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核心技術(業務)人員。

4、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

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

1、同時為控股股東或5%以上的股東及其他關聯股東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不屬于激勵對象范圍;公司上市以后,持有激勵股權或期權的員工不得擔任獨立董事和公司監事。

2、最近3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3、最近3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四、激勵形式

股票期權

1、定義

股票期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其獲授的股票期權在規定的期間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也可以放棄該種權利。

2、行權限制

股票期權授權日與獲授股票期權首次可以行權日之間的間隔不得少于1年。

3、定價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勵對象股票期權時,應當確定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行權價格不應低于下列價格較高者:

(1)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

(2)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

4、授予股權期權的限制

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間內不得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

(1)定期報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后2個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個交易日。

限制性股票

1、定義

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從中獲益。

2、定價

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存量,即從二級市場購入股票,則按照《公司法》關于回購股票的相關規定執行;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增量,即通過定向增發方式取得股票,其實質屬于定向發行,則參照現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有關定向增發的定價原則和鎖定期要求確定價格和鎖定期,同時考慮股權激勵的激勵效應。

(1)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50%。

(2)自股票授予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激勵對象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若低于上述標準,則需由公司在股權激勵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對股東權益的攤薄影響,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

3、授予股票限制

上市公司以股票市價為基準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在下列期間內不得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

股票增值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獲得規定數量及一定比例的股票股價上升帶來的收益,但不擁有這些股票的所有權、表決權、配股權,用于股票增資權者不參與公司分紅。

經營者持股是指對管理層持有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并進行一定期限的鎖定。激勵對象在擁有公司股票后,成為自身經營企業的股東,與企業共擔風險,共享收益,擁有相應的表決權和分配權,并承擔公司虧損和股票降價的風險。

管理層收購是指公司的管理者或經理層(個人或集體)利用借貸所融資本購買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權),從而改變公司所有者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實現持股經營。將激勵主體與客體合二為一,從而實現了被激勵者與企業利益、股東利益完整的統一。

虛擬股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依據被授予“虛擬股票”的數量參與公司的分紅并享受股價升值收益,但不享有所有權、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賬面價值增值權:具體分為購買型和虛擬型兩種。購買型是指激勵對象在期初按每股凈資產值實際購買一定數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凈資產期末值回售公司。虛擬型是一種模擬認購權方式,指激勵對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資金,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名義股份,在期末根據公司每股凈資產的增量和名義股份的數量來計算激勵對象的收益,并據此向激勵對象支付現金。

五、激勵股權數量、來源及方式

激勵數量由公司董事會擬定,如可由公司大股東劃撥或董事會決定的其他途徑(定向增發等)來選取股權進行股權激勵。

六、獎勵基金提取指標確定

本方案獎勵資金的提取以凈資產增值率為指標,在凈資產增值額中提取獎勵資金,凈資產增值率計算公式為:凈資產增值率=(期末凈資產—期初凈資產)/期初凈資產×100%,以上公式中所有數據以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為準。

七、激勵基金按照超額累進提取

1、獎勵基金提取的底線標準暫定為_________,即當年的凈資產增值率在_________或_________以下時,滾入下年度分配。

2、在此基礎上,凈資產增值率在_________以上的增值部分,按提取。

3、凈資產增值率在以上的增值部分提取額不足_________元的,當年提取但不獎勵,滾入下年度分配。

八、獎勵基金轉換

將獎勵基金全部轉換為股份,形成獎勵股份總額:獎勵股份總額=獎勵基金總額/期末每股凈資產。

九、激勵條件

對于一般的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實行股權激勵計劃: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

3、經認定的其他情形。

十、授予時間

1、上市公司發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的重大事件,應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期間及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完畢后30日內,不得推出股權激勵計劃草案。

2、上市公司提出增發新股、資產注入、發行可轉債等重大事項動議至上述事項實施完畢后30日內,上市公司不得提出股權激勵計劃草案。

3、公司披露股權激勵計劃草案至股權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30日內,上市公司不得進行增發新股、資產注入、發行可轉債等重大事項。

十一、股權激勵退出機制

激勵對象在獲得公司股份后,根據公司的服務年限來確定是由公司有償回購、還是無償收回、或上市后賣出。

1、激勵對象因主動離職或被解聘離開公司的,可以繼續持有公司股份、亦可選擇不斷繼續持有公司股份;因犯錯誤而被解雇離開公司的,必須按本《方案》規定,由公司回購股份;因重大錯誤導致企業嚴重受損、嚴重瀆職、觸犯國家刑法等,必須辭退并按本《方案》規定由公司收回股份。

2、如果激勵對象離開公司,按本《方案》規定可繼續持有已行權的激勵股份的,按與公司有關協議及本《方案》規定執行;未行權的部分自動失效。

3、公司上市后已行權的激勵股份轉成可流通的股票。

十二、股權激勵終止

股權激勵方案實施時經營環境及外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時,可由薪酬與考核會議提出變更激勵約束條件甚至終止該方案,并報股東大會批準,可能的情況變化如下:

1、市場環境發生不可預測的重大變化,嚴重影響公司經營。

2、因不可抗力對公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

3、國家政策重大變化影響股權激勵方案實施的基礎。

4、其他董事會認為的重大變化。

十三、附則

1、本方案由公司負責擬訂、修改和解釋,由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2、本方案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組織實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激勵計劃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以往對甲方的貢獻和為了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也為了使甲、乙雙方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甲方以虛擬股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1.定義除非本合同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1.股份:指公司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1.2.虛擬股:指公司名義上的股份,虛擬股擁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虛擬股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

1.3.分紅:指公司年終稅后的可分配的凈利潤。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授予乙方總股份10%的虛擬股。

2.1.乙方取得的虛擬股股份記載在公司內部虛擬股股東名冊,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但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虛擬股對外作為在甲方擁有資產的依據。

2.2.每年會計年終,根據甲方的稅后利潤分配虛擬股的利潤;

2.3.乙方年終可得分紅為乙方的所持虛擬股份應得的分紅利潤。

3.分紅的取得。在扣除應交稅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將乙方可得分紅給予乙方。

3.1.在確定乙方可得分紅的三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可得分紅支付給乙方;

3.2.乙方取得的.虛擬股分紅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的虛擬股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5.合同期限。

5.1.本合同期限為年,于年月日開始,并于年月日屆滿;

5.2.合同期限的續展:本合同于到期日自動終止,除非雙方在到期日之前簽署書面協議,續展本合同期限。

6.合同終止。

6.1.合同終止:

a.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終止,除非雙方按5.2條規定續約;

b.如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本合同也隨之終止。

6.2.雙方持續的義務:本合同終止后,本合同第7條的規定甲、乙雙方仍須遵守。

7.保密義務。

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虛擬股股份、分紅等情況以及保密協議要求的若干事項,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許可。

8.違約。

8.1如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第條,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第7條之規定,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9.爭議的解決。

9.1.友好協商

如果發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關的爭議,雙方應當首先爭取友好協商來解決爭議。

9.2.仲裁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則將該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10.其他規定。

10.1.合同生效

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合同修改

本合同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10.3.合同文本

本合同以中文寫就,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10.4.本合同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補充,履行本合同不影響原勞動合同所約定的權利義務。

為了體現公司理念,建立科學的企業管理機制,有效激發員工的創業熱情,不斷提升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力,經公司股東會研究決定,現對公司創業伙伴進行干股激勵與期權計劃,并以此作為今后行權的合法書面依據。

一、干股的激勵標準與期權的授權計劃

1、公司贈送?????萬元分紅股權作為激勵標準,?????以此獲得每年公司年稅后利潤(不含政府補貼和關聯公司轉移利潤)的分紅收益,自?????年?月?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為截止日。原則上干股激勵部分收益累積后作為今后個人入股資金,暫時不進行現金分配,在期權行權時一次性以稅后現金分紅形式進行購買股份,多退少補。

2、公司授予個人干股,在未行權前股權仍屬原股東所有,授予對象只享有干股分紅的收益權本次確定期權計劃的期權數量為?????萬股,每股為人民幣一元整。

二、干股的激勵核算辦法與期權的行權方式

1、干股分紅按照公司的實際稅后利潤,公司財務必須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向管理層透明與公開,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員參與監督。每年稅后利潤暫以年度審計報告為準,最終確認在公司股份制改造時以會計師事務所最終審計報告為準

2、期權行權在公司改制時進行,并一次性行權,如放棄行權,公司按其所持干股的累積分紅按稅后的現金分紅形式支付其本人

3、行權價格按行權時公司每股凈資產價格確定,出資以其所持干股累積未分配收益沖抵,多退少補。如干股累積分紅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行權金額且本人不予補足,則對應不足出資部分視為其本人自愿放棄,原權益仍屬于原股東,其本人相關股份數量根據其實際出資情況自動調整,其相關損失也由其本人承擔;期權行權后,公司以增資形式將員工出資轉增為公司股本

4、入股人必須是其本人,同時必須符合公司以下相關要求;

5、期權轉股手續與股票流通按照上市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如有上市需要,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時的增資或引入戰略投資者,則公司在保證其本人現有期權數量的基礎上,有權對公司股權進行重組,以便保證公司的順利上市。

三、授予對象及條件

1、干股激勵及期權授予對象經管會提名、股東會批準的核心管理人員及關鍵崗位的骨干員工;

2、本方案只作為公司內部人員的首次激勵計劃

3、授予對象必須是本公司正式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與公司制度,同時愿意接受本方案有關規定

四、基于干股激勵與期權計劃的性質,受益員工必須承諾并保證:

1、承諾絕對不直接或間接擁有管理、經營、控制與本公司所從事業務相類似或相競爭的業務

2、保證有關投入公司的資產(包括技術等無形資產)不存在任何類型或性質的抵押、質押、債務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權利

3、保證不存在任何未經披露與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資情形,也未為投資之目的充當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

4、為確保公司上市后的持續經營,本人保證在公司上市的3年內不離職,并保證在離職后3年內不從事與本人在科博達工作期間完全相同的業務經營活動,無論何時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業秘密

5、本人同意無論何種原因在公司上市前離職,離職前所持的干股激勵收益根據賬面實際金額,按照稅后現金分紅形式支付給其本人,原授予的干股激勵由于本人離職自動終止,期權計劃同時取消;

6、如果在公司上市后未到公司規定服務期限內離職,本人同意按照(上市收益按三年平攤)的原則,將所持的股權收益按照上市前雙方約定的有關規定退還未服務年限的收益;

7、在公司上市前如有違法行為被公司開除,本人承諾放棄公司給予的所有干股激勵所產生的一切收益;

8、在公司上市后如有違法行為被公司開除,本人同意按照上述第六條雙方約定的(退還未服務年限的收益)規定處理

9、任職期間,本人保證維護企業正當權益,如存在職務侵占、受賄、從事與本企業(包括分支機構)經營范圍相同的經營活動、泄露商業秘密的行為的,本人愿意支付十倍于實際損失的違約金,同時愿意接受公司對于本人的行政處罰甚至開除處理;

10、本人保證所持干股激勵與期權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轉讓、對外擔保、質押或設置其它第三方權利等行為,否則,本人愿意由公司無條件無償收回

本人保證不向第三方透露公司對本人激勵的任何情況。

五、股東權益

1、期權完成行權后,按照上市公司法有關規定,其以實際出資享受相應表決權和收益權。其他相關權益,由《公司章程》具體規定;

2、公司根據其投資企業實際盈利情況確定分紅,若公司分紅用于轉增資本,視同其實際出資,其相關稅費由股東自己承擔。

3、今后如因上市股權增發需要,公司有權對股權進行整合,具體股權整合方案屆時協商確定。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協議,否則必須承擔由此造成其它方損失。若因一方違反協議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其他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七、不可抗力

因不能預見且發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可以免于承擔其他方損失賠償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證明文件。

八、其他

1、本協議變更、修改或補充,必須由各方共同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友好協商決定,或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若因協議履行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考慮到上市的有關要求,本協議正本一份,用于公司備案授予對象保留>一份副本;

4、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本人簽字:

簽署地:中國北京

股權激勵計劃8

為實現對企業高管人員和業務骨干的激勵與約束,獎勵和留住企業需要的核心、優秀人才,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持續推動企業員工為公司創造更大價值,依法保障公司股東和員工共享公司成長收益,經xxx有限公司(下稱公司)股東會討論通過,現發布本辦法供遵照執行。

一、股權激勵原則

1、對入股前的公司經營不享受權益,不承擔風險;入股后與公司股東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2、激勵股權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給公司股東和公司員工以外的人,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以后其所持股權可內部轉讓。

3、股權激勵員工(以下簡稱激勵對象)不參與公司股東會,不參與公司經營管理,不享有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權力。

4、在工商登記中,并不進行注冊資本和股東的變更登記,股權激勵不影響股東結構改變,不影響公司注冊資本改變。

二、股權激勵方案

1、經員工認可,公司從現有的收入和業務中調劑部分現金以及挑選部分業務,合計xxxx萬元。該部分業務和現金與激勵對象的出資融合一起,從xx年xxx月xxx日起共同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公司此前的融資款形成的業務一并劃轉過來,與激勵對象的出資融合一起共同經營。

2、前款融合一起的資金,由財務單獨建賬,單獨核算,與未劃轉過來的業務和資金不發生法律關系。未劃轉過來的業務和資金由公司原有股東承擔收益和風險。

3、公司分配給激勵對象的股權暫定為xx萬股。經公司股東會討論通過,可以根據公司發展情況增加激勵股權。

4、激勵對象在認購激勵股權的同時,應按照公司規定向公司融資。融資款原則上不低于激勵股權,融資款按照xx%計付月利息。

三、股權激勵對象

首先由公司員工自行申請認購股份,經公司股東會研究后確定可以認購并明確認購數額的員工為激勵對象。股東不屬于激勵對象。

經董事會同意的員工,自行申報認購股份數額。

四、股權激勵條件

1、激勵對象按照xxx元一股,自行出資購買公司股份;

2、激勵對象認購的股權以一萬股為起點,最高認購數額不超過xxx萬股;

3、激勵對象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即喪失激勵條件,不享有股權激勵權利,不承擔激勵股權產生的風險。

五、股權激勵標準

1、每位員工可認購股權不超過五十萬股(xxx萬股),員工的認購股權數額由股東會決定;

2、經公司股東會討論通過,可以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增加員工激勵股權的認購數額。

六、激勵股權的風險承擔和收益分配

1、入股后,激勵對象的股份與公司股東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2、激勵對象對入股前的公司經營、公司資產、公司負債不享受權益,不承擔風險。

七、激勵股權的收益分配

公司所有出資(含股東的出資和激勵對象的出資)所產生的收益,每年度結算一次。每年的利潤在扣除公司經營管理成本、5%的法定公積金、xxx%的呆壞賬準備金之后按照出資比例(包含股東的出資以及激勵對象的出資)進行分配。

八、激勵股權轉讓、退出

1、激勵對象出現辭職、辭退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終止時,其所持激勵股權只能轉讓給公司內部員工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員工比股東享有優先受讓權。轉讓方與受讓方自行結算股權受讓費用。員工受讓他人的股權后,其所持激勵股權總額不能超過100萬股。

2、激勵對象勞動合同終止后將其股權轉讓給公司股東,受讓激勵股權的股東的表決權仍按照公司章程辦理。

3、公司股東和員工均不愿意受讓勞動合同終止后的激勵股權,激勵對象有權請求公司按照實際經營情況進行結算,公司應在勞動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與激勵對象完成結算。結算按照本辦法確定的原則進行。結算后公司分兩次平均退還出資,第一次為結算后的第xxx天,第二次為結算后的第xxx天。期間不計息。

九、股權激勵的規范化

在條件成熟的時候,公司股東會可考慮激勵股權實行股權代理或委托制,由激勵對象委托他人代為持股,進入工商登記,真實行使股東權益。具體期限和實施細則由股東會決定。

十、實施日期和試行期限

本辦法自xx年xxx月xxx日起試行;

本辦法試行期限暫定一年。期滿后由股東會討論決定是否延續。

十一、解釋權

本辦法的修改權、解釋權歸公司股東會。

股權激勵計劃9

為了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公司特制定本方案,以便讓員工與公司共同發展、共享公司經營成果。具體內容如下:

一、名詞釋義

除非本方案明確指出,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股東:指出資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股東享有股權。

2、股權:指公司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一定比例的股權對應相應金額的注冊資本金。

3、虛擬股權:指公司對內名義上的股權,虛擬股權擁有者不是指公司在工商注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虛擬股權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凈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此虛擬股權對內、對外均不得轉讓,不得繼承。

4、分紅: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可分配的稅后凈利潤總額,各股東按所持股權比例進行分配所得的紅利。

二、股權及性質

經過公司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公司決定授予員工%或萬元的虛擬股權,每股為人民幣一元整。

1、員工取得的%的虛擬股權不變更公司章程,不記載在公司的股東名冊,不做工商變更登記。員工不得以此虛擬股權對外作為擁有公司資產的依據。

2、每年度會計結算終結后,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之規定計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稅后凈利潤總額。

3、員工可得分紅為其持有的虛擬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凈利潤總額。

三、股權的執行

1、公司應在每年的月份進行上一年度會計結算,得出上一年度稅后凈利潤總額,并將此結果及時通知員工。

2、員工在每年度的月份享受分紅。公司應在確定員工可得分紅后的個工作日內,將可得分紅的50%(暫定)支付給員工。

3、員工的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員工同意,公司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員工可得分紅的其他部分暫存公司賬戶并按同期銀行利息計,按照下列規定支付或處理:

a.勞動合同期滿時,公司與員工均同意不再繼續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未提取的可得分紅在合同期滿后的三年內,由公司按每年5%(暫定)的額度支付給員工。

b.勞動合同期滿時,公司要求續約而員工不同意的,員工未提取的可得分紅的50%(暫定)由公司在合同期滿后的五年內按分五期(暫定)支付;可得分紅的剩余50%歸屬公司。

c.員工提前終止勞動合同或者員工違反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公司規章制度而被公司解職的,員工未提取的可得分紅全部歸屬公司,員工無權再提取。

5、員工在獲得公司授予的虛擬股權之后,仍可根據其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公司給予的其他待遇。

四、方案的實施期限

1、員工在本方案實施期限內可享受此xx%虛擬股權的分紅權。

本方案實施期限為x年,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2、方案期限的續展:

本方案于到期日自動終止,除非公司于本方案到期日之前書面通知員工延續實施本方案。

五、注意事項

1、公司應當如實計算年度稅后凈利潤,員工對此享有知情權。

2、公司應當及時、足額支付員工可得分紅。

3、員工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4、員工對本方案的內容承擔嚴格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本方案中員工所得虛擬股及股數以及分紅等情況,除非事先征得公司書面許可。

5、若員工離開公司的,員工仍應遵守本條第3、4項約定。

6、公司可根據員工的工作情況將授予員工的%虛擬股權部分或者全部轉化為實際股權,但雙方應協商一致并簽署股權轉讓協議。

7、若員工存在損害公司利益情形的,公司有權書面通知員工終止本方案的實施。

8、公司解散、注銷或者員工死亡的,本方案自行終止。

9、本方案于到期日終止;若員工的勞動合同終止的,本方案也隨之終止。

六、方案的修訂及解釋權

公司董事會對本方案的修訂及實施享有最終解釋權。

股權激勵計劃10

1、基本原則

一是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相結合的原則,將員工的個人利益和公司的長遠利益及價值增長緊密的聯系在一起,堅持股東、企業利益和高層管理人員、核心業務骨干利益相一致。保證企業長期可持續發展,實現收益與風險共擔,收益延期支付。

二是存量不動、增量激勵的原則。在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前提條件下,將企業凈資產中的增值部分作為實施股權激勵股票的來源。

三是業績導向原則。按照公司不同職位和風險的大小分配公司股權,將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確立公司收入公平的業績導向。

2、激勵對象的選擇

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包括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不包括獨立董事及其他僅在公司領取酬金的董事會或監事會成員),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經濟師、副總經濟師、董事會秘書、監事會主席、公司各部門經理等人員。

公司高級技術人員。包括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為企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各部門高級技工和業務骨干、擁有會計師、高級技術員等職稱的相關人員。

業績突出人員。在本年度或連續幾個年度考核中,銷售業績、市場開拓、技術創新等某一方面工作異常突出的人員。

新進潛力人員。員工具有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擁有副高以上職稱、能力突出、有進取精神,符合公司長期用人標準。

3、授予股份的數量

公司授予激勵者股票數量是由獎勵基金總額除以期末股票每股凈資產決定的。公司依據年末激勵基金總額和上市公司股票期末的每股凈資產算出該公司授予股份的數量。按照公司具體標準將公司股份授予激勵對象。

4、回購

回購條件。當激勵對象在離職、退休或喪失行為能力的情況下,經董事會審核后可根據本人意愿決定是否進行回購。在員工自動離職(從離職后兩個月后進行回購)、解雇(因重大過失造成公司巨大損失的)和因持有人發生同業競爭行為而擁有的股份,則需要公司強制回購。

回購價格。回購價格以回購年份公司上一年的每股凈資產計算。

個人回購收入=可回購的虛擬股份數額×(回購年份上一年的每股凈資產―授予年度每股凈資產)。

其中:每股凈資產=年度平均凈資產÷實收資本

年度平均凈資產=(年初凈資產+年末凈資產)÷2

回購資金來源。回購按照主體的不同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由公司員工出資進行回購,個人按照每股回購價格出資獲得相應股份。另一部分由公司回購,資金來源于公司的激勵基金,按照相關規定回購所需股份。

回購支付方式。除符合無償收回條件的情況之外,公司回購一般都采用延期支付的方式。從員工將股份所有權讓渡之后的那天開始算計,一年后公司可以回購股份的35%,兩年后可以回購股份的35%,第三年可以回購股份的30%。

5、股權激勵計劃的終止條件

上市公司發生如下情形之一時,應當終止實施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根據激勵計劃已獲授的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權應當終止行使。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

(3)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6、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實施環境分析

宏觀環境

從法律角度上來看,20xx年我國頒布的新《公司法》中規定股份公司可以出資回購本公司的股票用以獎勵給本企業員工,收購的資金來自于企業稅后利潤,但總體數量不得超過已發行股票的5%。這一規定為我國實施股權激勵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也解決了股票來源的問題。

20xx年11月,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就《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規范意見》(試行)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下文簡稱《規范意見》),對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進行了明確的規范,指出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以實施管理層股權激勵。推動上市公司建立股權激勵機制,同時對股權激勵的實施程序和信息披露予以規范。《規范意見》以促進和規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機制的發展為目的,以股票和股票期權為股權激勵的主要方式,從實施程序和信息披露角度予以規范。這些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制定,為上市公司進行股權激勵掃清了法律的障礙,使企業在設計股權激勵方案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重新會計準則的角度上看,股權的會計處理有了依據。新準則“以股份為基礎的支付”規定按公允價值法進行確認和計量。以“公允價值法”衡量股票期權價值或確定酬勞成本時,在授予日按照公允價值進行計量取得的服務,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同時增加權益與負債;在等待期,在可行權日之前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對權益與負債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損益,長期待攤費用分期攤銷。新會計準則一方面提高了證券市場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也為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提供了會計處理的方法。

微觀環境

(1)高管年度薪酬。高管的薪酬制度反映股權激勵對企業吸引力的高低。如果高管年薪越高,為了避免同一公司員工薪酬差距過大,公司就越希望實施股權激勵制度,以平衡企業短期激勵和長期激勵,完善公司治理機構,改善企業資本結構,維護公司長遠利益。

(2)公司監督機制。公司監督機制和激勵制度是呈負相關性的,如果一個企業的監督機制比較完善,股東具有較強的監督能力,那么企業的激勵制度就可能不太完善,就不傾向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若實施股權激勵其效果也不會理想。如果企業的監督機制不太健全,股東忽視企業監督方面的工作,則需要通過股權激勵制度實現對企業的約束,控制企業高管人員的行為,使其為實現企業長遠利益而不斷努力工作。

(3)經營風險系數。公司面臨的經營風險系數越高,對經營者的工作業績考察就越難,在企業無法準確考察員工努力水平的情況下,從員工的角度出發,可能會出現對其不公正的待遇,影響經營者的激勵性,不利于企業的經營和發展。因此,公司的經營風險越高就越傾向于實施股權激勵,且激勵的效果也越明顯。在分析公司經營風險系數的時候需要對企業經營風險、行業風險及市場風險等方面進行考慮。

(4)公司資本結構。有關專家通過研究得出:公司資本結構與股權激勵的實施呈負相關。如果企業的負債過多,債務壓力過大的企業不傾向于實施股權激勵。因為債務沉重一方面使企業沒有充足的資金進行股權的獎勵,也無法從二級市場對公司股份進行回購。另一方面負債企業的股票在證券市場的走勢也不會太好,這不但影響經營者行權,也會導致經營者的工作積極性下降,最終影響公司業績水平。

7、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重要性

吸引、留用人才的有效措施

實施股權激勵首先可以使員工分享企業的收益,增強企業員工主人翁意識和認同感,調動公司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其次,一旦員工離開企業,將失去這部分收益,這便增加了員工離開公司的成本。因此,實施股權激勵制度能有效留用人才,為企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人力資源保障。此外,股權激勵制度還能夠吸引優秀的人才,因為這種機制不僅針對現有公司員工,而且公司為將來新員工提供了同樣的激勵機制和利益預期,以便招攬大批優秀人才。

化解企業所有者與員工的利益矛盾

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公司的所有者(股東)往往注重企業長期發展和盈利狀況,而員工卻只在乎自己任期內的個人收益和業績。這兩種不同的價值取向必然導致兩種不同的行為,甚至會發生員工為實現自己的個人利益而損害企業利益的情況。實施股權激勵制度后,員工在一定程度上也成為企業的股東,使個人利益和公司利益趨于一致,為企業和諧、良性發展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平臺。

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投資價值

股權激勵可以有效地抑制高管層的短視行為,使其決策和利益取向符合公司價值目標;同時,也提高了管理效率和高管層的積極性、競爭性、創造性,增強了高管層的責任感,這些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運營質量和經營績效。此外,從公司的投資者――股東的角度來看,對于控股股東來說,建立在以會計為基礎、而又超越會計的績效評價制度基礎上的長期激勵計劃,能夠減少代理成本,有效激勵高管層為股東創造最大化的財富;從公司公眾投資者角度,他們認為擁有股票期權或以其它形式擁有公司股權的高管層更能夠真心實意地為公司的長遠發展考慮,因此他們更加信任這些公司的高管層,從而更加認可公司的投資價值。

股權激勵計劃11

甲方(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乙方(公司員工、激勵對象):

姓名: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系電話:

姓名: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系電話:

鑒于:

1、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資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2、乙方系公司員工,從年月日入職公司,曾對公司做出貢獻,公司有意對乙方進行額外獎勵和激勵;

3、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之規定,公司同意由乙方出資認購公司xx%的激勵股權。

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遵守:

一、激勵股權的定義

除非本協議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激勵股權:指公司對內名義上的股權,激勵股權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冊登記的實際股東,激勵股權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此激勵股權對內、對外均不得轉讓,不得繼承。

2、分紅: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確定可分配的利潤總額,各股東按所持股權(包括公司實際股東持有的股權及本協議下的激勵股權)的比例進行分配所得的紅利。

二、激勵股權的總額

甲方以形成股東會決議的形式,同意乙方認購公司xx%的激勵股權,認購價款為xx元/股,共xx元。

三、激勵股權的行使條件

1、甲方經過審計或結算確保在公司盈利的前提下,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對乙方和丙方根據持股比例進行分紅。

2、甲方在每年度的十二月份將乙方可得分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5、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紅等情況。

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4、5項約定。

四、激勵股權變更及其消滅

1、因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公司有權按上年末每股凈資產回購乙方所持全部激勵股權。

2、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視情況給予乙方支付當年應分配股權分紅,并按照乙方所購激勵股權的原值進行回購:

(1)雙方勞動合同期滿,未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一致的;

(2)乙方因過失等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3、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可無須乙方同意直接回購乙方所持激勵股權,且無需支付對價或只需支付乙方所購每股凈資產價款的50%。

(1)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3)任職期間違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從事兼職的;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禁止從事的.行為之一的;

(5)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損失的。

五、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并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將該爭議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七、協議的生效

1、甲方股東會決議表示同意是本協議的前提,《股東會決議》是本協議生效之必要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約定

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相互獨立,乙方在享受激勵股權分紅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甲方:

乙方:

二〇一五年十月六日

股權激勵計劃12

甲方(贈與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甲乙經友好協商,共同促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發展以及為了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為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股權贈與激勵協議》,以求共同恪守:

一、公司概況

公司由共同發起設立,由出資并注冊為法人,為促進公司經營甲方愿意將部分股權贈與乙方。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公司%的股權中的%股權贈予給乙方,乙方也同意受讓前述贈予股權。該贈予于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生效。

2、自本協議生效起,乙方享有按受贈股權比例取得公司凈利潤分紅的權利,但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為甲方年終稅后有可分配的凈利潤,如果當年虧損則沒有分紅。

3、乙方不享有公司股東依章程享有的表決權、決策權,且該受贈股權不得轉讓、繼承等,乙方亦不能以受贈股權要求甲方折成現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購。

4、自本協議生效起,乙方必須履行的義務,如不履行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撤銷股權贈與協議。

5、如因乙方過錯導致公司經營不善或造成損失,乙方賠償經濟損失,甲方也有權單方決定收回乙方的股權,同時乙方確認,該分紅款為本協議項下的獎勵分紅,不屬于乙方勞動合同關系項下的獎金、福利或其他性質的勞動報酬,不作為勞動法計算工資報酬的基數依據。

6、如乙方存在以下行為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收回乙方的股權,收回股權后如前一年已進行了分紅,前一年的分紅不用退還,但當年的分紅不再分配給乙方,其分配比例歸甲方所有。:

(1)、乙方不在公司任職,包括但不限于辭職、離職、勞動合同終止、被公司解聘等;

(2)、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政府相關規定;

(3)、乙方違反公司章程、規章制度、勞動合同、保密協議、公司決議等對乙方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條款;

(4)、自行或與他人合伙經營與公司經營范圍一致的、類似的、相關的、或上下游業務;

股權激勵計劃13

一、獎勵辦法

(一)獎勵對象。

在廣州保稅區國際酒類交易中心注冊公司開展酒類展示、銷售業務,并在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廣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廣州出口加工區、廣州保稅區辦理稅務登記的實行獨立核算的內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

(二)獎勵措施。

1.對符合條件的獎勵對象給予5年的獎勵,獎勵標準參考其實現的增加值、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形成的地方財力部分,前三年按100%后兩年按50%進行計算并給予獎勵。從企業成立之日起開始計算獎勵年限。

2.區財政在預算中安排廣州保稅區國際酒類交易中心企業發展獎勵資金并列入保稅業務管理局部門預算。

3.參考計算獎勵的核定數,以財政部門核定數據為準。

4.因違法、違規受到工商、稅務、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處罰的企業,取消獎勵資格。

5.本獎勵辦法將根據具體情況予以修訂和完善。

二、海關的便捷服務

(一)優先辦理企業注冊。

(二)優先辦理核倉備案。

(三)設立專窗、設置VIP通道,通關現場優先叫號。

(四)進口酒可直接入保稅區入倉,倉內查驗。

(五)實行分批出貨、集中申報。

(六)對展示、零售的酒類實施完稅出庫、保稅區內保稅展示,出區非保展示的監管模式。

(七)實行價格備核制度。

(八)專人跟蹤、及時處理通關問題。

三、檢驗檢疫的便捷服務

(一)優先辦理保稅區國際酒類交易中心酒類進口商檢驗檢疫備案。

(二)經備案的進口商其進口酒到港后,允許直接入倉。

(三)給予交易中心VIP報檢通道和“集中報檢,分批出貨”便捷服務。

(四)設立保稅區國際酒類交易中心檢驗檢疫進口酒類實驗室,為保稅區國際酒類交易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務。

(五)出區酒類可提前辦理中文標簽審核和符合性檢測手續;允許在區內加貼中文標簽。

(六)在風險評估基礎上實施分類管理,結合保稅區國際酒類交易中心進口酒類實際情況,采取集中統籌抽樣等便捷服務。

四、工商的便捷服務

(一)酒類經營企業無需再提供場地備案證明,即可辦理企業營業執照。

(二)企業憑《食品流通許可審批意見書》(相當于食品流通許可證),可到其他部門辦理相關前置許可。

(三)提供專人負責,為進場酒類經營企業開通綠色通道,優先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材料齊備的即時發證發照。

(四)允許企業在提交設計效果圖后發布50平方米以下招牌廣告,并在企業領取營業執照一個月內補辦審批手續。

(五)派駐工商業務能手,指導酒類交易中心開展酒類經營一條街招商工作,簡化審批程序,全程跟進,提供“一站式”服務。

(六)建立紅酒企業信息數據庫,為交易中心酒類經營企業提供免費信息查詢。

(七)優先受理交易中心酒類經營企業商標侵權投訴,專人跟蹤處理。

(八)優先為酒類經營企業提供商標申請、品牌保護、打假維權等方面的工商咨詢和指導。

五、本辦法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六、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股權激勵計劃1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鑒于: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依據中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______萬元人民幣。

公司正準備改制,甲方為了充分調動公司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_____所有對公司有特別貢獻的優秀員工,促進公司持續、穩步、高速發展,增強公司管理人員的歸屬感,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方擬將其持有的公司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為了保證股權轉讓和_____的順利實施,保障公司、甲方和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共同遵守履行。

一、定義

1、“股權”是指甲方根據本協議轉讓給乙方的公司股權,也指公司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后,該股權所對應的公司股份。由于本次股權轉讓以較低的價格進行,所以本次股權轉讓對乙方具備一定的_____性。

2、“股權轉讓款”是指乙方因獲得股權而需要向甲方支付的款項。

3、“股權轉讓完成日”是指雙方共同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完畢之日。

4、“登記機構”指對股權登記享有管轄權和/或管理權的有權政府部門。

5、“法律”指適用的法律、法規、條例、地方性法規、_____和地方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能構成法律淵源的司法解釋和判例。

二、股權數量和認購價格

1、甲方按照乙方的職位、工作表現等,決定將甲方持有的公司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根據公司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財務賬面上明確的公司凈資產值(不包括公司原股東已經決議分配的公司利潤)乘以本次轉讓的股權比例確定本次股權轉讓的價格。

3、根據本協議第二款第二項確定的股權轉讓價格,即乙方需要支付給甲方的股權轉讓款為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其余款項乙方應當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并承諾,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將股權轉讓給乙方,不影響乙方原先在公司享有的薪資和福利。

2、甲方保證并承諾,將配合公司向登記機構辦理關于本協議項下股權變更登記的手續。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自股權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有權參加公司利潤分配,本次股權轉讓完成日之前公司的未分配利潤(不包括公司原股東已經決議分配的利潤),由公司新老股東共享。

2、自股權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成為公司正式股東,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公司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表決權、決策權,但一定期限內乙方對所持的公司股權的處分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等)受到本協議的限制。

五、權利的限制和相關利益安排

1、本協議簽訂之日至______日起______年內,除了本條規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處理本協議項下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將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贈與給乙方以外的第三人)。

2、出現如下情形時,乙方有義務以本協議約定的股權轉讓價格(本協議第二款第3項約定的價款)將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1)本協議簽訂之日至______日起______年內,乙方離開公司的(不包括本協議第五款第3項規定的各種情況);

(2)本協議簽訂之日至______日起______年內,乙方有泄露公司商業和/或技術秘密行為的;

(3)本協議簽訂之日至______日起______年內,乙方為了自身利益或者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單位和自然人)利益,從事與公司有同業競爭關系的行為;

(4)本協議簽訂之日至______日起______年內,乙方有其他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和勞動紀律行為的。

3、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______日起______年內,乙方因為以下情形離開公司的不視為對本協議的違反,乙方處理本協議項下股權不受本協議的限制。

(1)乙方因退休而離開公司的;

(2)乙方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離開公司的;

(3)乙方因精神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離開公司的;

(4)乙方沒有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嚴重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的情況下,甲方因經營需要而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股權的回購

1、在股權轉讓完成日起二年內,公司沒有成功上市發行股票的,在乙方要求下,甲方承諾將按照本條的規定對本協議項下的股權進行回購。

(1)甲方回購的價格為本協議第二款第3項約定的股權轉讓款,即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應當在乙方提出回購要求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股權轉讓款的______%,余款應當在股權過戶給甲方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付清;

(3)如果在乙方提出回購要求時,乙方仍未按照本協議第二款第3項的約定支付完畢股權轉讓款,則甲方僅按照上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轉讓款數額。甲方可以同時要求乙方承擔其未按照本協議第二款第3項的約定付款的違約責任,即要求乙方支付未按期支付部分每日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以在向乙方支付回購款項時,直接扣除該違約金。

2、乙方在股權轉讓完成日起二年內所享受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紅)并不因為回購而退回或補償甲方,乙方所承擔的股東義務,甲方也不給予任何形式的補償。

七、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本協議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是錯誤或不真實的,或該陳述與保證并未得以及時、適當地履行,則應視為該方違約,或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者未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責任或者承諾,均構成本協議項下之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除應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外,還有義務賠償守約方因其違約所遭受的損失、損害、費用和責任以及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和條件約定的、或者本協議所適用法律規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八、爭議的解決

履行本協議一旦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協商不成可起訴于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九條、保密義務

1、甲方和乙方有義務對本協議的內容進行保密。甲方除了根據工作的需要向公司其他股東或其他相關人員透露本協議內容外,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員透露本協議內容。

2、乙方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向任何人透露,也不得向公司其他管理人員打聽其受讓的股權情況。

3、乙方如泄露本協議內容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照第五款的規定將股權返還甲方或給予甲方補償。

十、其他

1、公司的其他所有股東保證并承諾在按照本協議向乙方轉讓公司股權時,相互放棄對本協議項下股權的優先受讓權。

2、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和其他法律行為涉及的國家稅收(包括但不限于個人所得稅等),按照法律、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由協議雙方各自承擔,如果規定未明確由哪一方承擔的,則由甲方和乙方各半承擔。

3、本協議為本次股權轉讓的最終協議,如協議雙方在本此之前簽訂的其他協議或文件的內容與本協議不一致的,均以本協議為準。

4、本協議______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5、本協議自雙方簽訂后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權激勵計劃15

股權激勵能夠幫助公司吸引人才,促進員工的生產積極性,從而壯大公司的實力。股權激勵需要進行方案設計,然后由全體員工進行遵守。那么,股權激勵方案設計(范文)是怎樣的呢?今天,華律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為了體現xx的公司理念,建立科學的企業管理機制,有效激發員工的創業熱情,不斷提升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力,經公司股東會研究決定,現對公司創業伙伴xxx進行干股激勵與期權計劃,并以此作為今后行權的合法書面依據。

一、干股的激勵標準與期權的授權計劃

1、公司贈送xxxx萬元分紅股權作為激勵標準,xxx以此獲得每年公司年稅后利潤(不含政府補貼和關聯公司轉移利潤)的分紅收益,自xx年xx月xx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為截止日。原則上干股激勵部分收益累積后作為今后個人入股資金,暫時不進行現金分配,在期權行權時一次性以稅后現金分紅形式進行購買股份,多退少補。

2、公司授予個人干股,在未行權前股權仍屬原股東所有,授予對象只享有干股分紅的收益權本次確定期權計劃的期權數量為xxx萬股,每股為人民幣一元整。

二、干股的激勵核算辦法與期權的行權方式

1、干股分紅按照公司的實際稅后利潤,公司財務必須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向管理層透明與公開,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員參與監督。每年稅后利潤暫以年度審計報告為準,最終確認在公司股份制改造時以會計師事務所最終審計報告為準。

2、期權行權在公司改制時進行,并一次性行權,如放棄行權,公司按其所持干股的累積分紅按稅后的現金分紅形式支付其本人。

3、行權價格按行權時公司每股凈資產價格確定,出資以其所持干股累積未分配收益沖抵,多退少補。如干股累積分紅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行權金額且本人不予補足,則對應不足出資部分視為其本人自愿放棄,原權益仍屬于原股東,其本人相關股份數量根據其實際出資情況自動調整,其相關損失也由其本人承擔;期權行權后,公司以增資形式將員工出資轉增為公司股本

4、入股人必須是其本人,同時必須符合公司以下相關要求;

5、期權轉股手續與股票流通按照上市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如有上市需要,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時的增資或引入戰略投資者,則公司在保證其本人現有期權數量的基礎上,有權對公司股權進行重組,以便保證公司的順利上市。

三、授予對象及條件

1、干股激勵及期權授予對象經管會提名、股東會批準的核心管理人員及關鍵崗位的骨干員工;

2、本方案只作為公司內部人員的首次激勵計劃

3、授予對象必須是本公司正式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與公司制度,同時愿意接受本方案有關規定

四、基于干股激勵與期權計劃的性質,受益員工必須承諾并保證:

1、承諾絕對不直接或間接擁有管理、經營、控制與本公司所從事業務相類似或相競爭的業務。

2、保證有關投入公司的資產(包括技術等無形資產)不存在任何類型或性質的抵押、質押、債務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權利。

3、保證不存在任何未經披露與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資情形,也未為投資之目的充當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

4、為確保公司上市后的持續經營,本人保證在公司上市的3年內不離職,并保證在離職后3年內不從事與本人在科博達工作期間完全相同的業務經營活動,無論何時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業秘密。

5、本人同意無論何種原因在公司上市前離職,離職前所持的干股激勵收益根據賬面實際金額,按照稅后現金分紅形式支付給其本人,原授予的干股激勵由于本人離職自動終止,期權計劃同時取消。

6、如果在公司上市后未到公司規定服務期限內離職,本人同意按照(上市收益按三年平攤)的原則,將所持的股權收益按照上市前雙方約定的有關規定退還未服務年限的收益;

7、在公司上市前如有違法行為被公司開除,本人承諾放棄公司給予的所有干股激勵所產生的一切收益;

8、在公司上市后如有違法行為被公司開除,本人同意按照上述第六條雙方約定的(退還未服務年限的收益)規定處理。

9、任職期間,本人保證維護企業正當權益,如存在職務侵占、受賄、從事與本企業(包括分支機構)經營范圍相同的經營活動、泄露商業秘密的行為的,本人愿意支付十倍于實際損失的違約金,同時愿意接受公司對于本人的行政處罰甚至開除處理;

10、本人保證所持干股激勵與期權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轉讓、對外擔保、質押或設置其它第三方權利等行為,否則,本人愿意由公司無條件無償收回。

本人保證不向第三方透露公司對本人激勵的任何情況。

五、股東權益

1、期權完成行權后,按照上市公司法有關規定,其以實際出資享受相應表決權和收益權。其他相關權益,由《公司章程》具體規定;

2、公司根據其投資企業實際盈利情況確定分紅,若公司分紅用于轉增資本,視同其實際出資,其相關稅費由股東自己承擔。

3、今后如因上市股權增發需要,公司有權對股權進行整合,具體股權整合方案屆時協商確定。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協議,否則必須承擔由此造成其它方損失。若因一方違反協議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其他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七、不可抗力

因不能預見且發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可以免于承擔其他方損失賠償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證明文件。

八、其他

1、本協議變更、修改或補充,必須由各方共同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友好協商決定,或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若因協議履行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考慮到上市的有關要求,本協議正本一份,用于公司備案授予對象保留>一份副本;

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有條件的給予激勵對象部分股東權益,使其與企業結成利益共同體,從而實現企業的長期目標。

股權激勵計劃16

【問題描述】

1、某銷售驅動型企業,主營乳制品及飲品代理。年營業額約3200萬,近三年業績呈負增長。

2、從營銷副總開始,均對公司發展喪失信心,銷售團隊負能量蔓延,員工流失率增高。

3、老板根據年度經營狀況計算利潤,給營銷副總及骨干發放分紅,但計算方式、財務等不公開,員工的安全度及競爭性較弱。

【系統解決思路】

1、設置三級目標,完成底線目標方可享受年度分紅激勵。

2、對營銷副總等骨干員工設置年度分紅,明確激勵對象。

3、根據崗位價值,設置崗位分紅系數。

4、對中高層實行月度績效考核制,且年度平均績效得分與分紅掛鉤。

【方案呈現】

一、激勵對象

營銷副總、KA總監、零售總監、渠道總監、物流經理

二、業績目標

年度經營銷售額及凈利潤的底線目標100%達成后,本激勵方案方有效。

三、激勵基金

在公司完成上述銷售額目標及凈利潤目標的前提下,提取年度凈利潤的10%作為風險提留金,10%作為公益金、公積金。其余80%凈利潤中提取25%作為年度分紅激勵基金。

四、考核辦法

分紅激勵崗位根據公司績效考核辦法進行績效評估,根據20xx年月度平均績效得分計算績效系數。

五、分配與發放

1、激勵對象可分配激勵基金數計算公式:

年度分紅金總額=年度凈利潤*80%*25%*分紅激勵分配系數*績效系數

2、分紅激勵金分兩次發放

(1)第一次發放50%,在次年4月30日完成發放。

(2)第二次發放50%,在次年9月30日完成發放。

股權激勵計劃17

股權激勵作為重點面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關鍵員工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它并不是一個孤立的封閉的系統,應該把它放到企業的薪酬分配制度、人力資源管理環境乃至公司治理的框架下去審視和把握。為此,要建立科學有效并符合企業特點的股權激勵計劃,有必要事先對以下方面進行檢查和完善:

一、績效管理體系的支持

“績效考核”和”業績條件”,對股權激勵計劃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的保障作用和監管層對此的重視。

績效考核至少在兩個環節影響股權激勵計劃,第一,在”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權”的授予環節,績效考核將是對被激勵對象的獲授資格和獲授數量進行確定的重要依據;第二,在”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權”的兌現或行權環節,能否達到一定的業績條件將是被激勵對象能否兌現收益和在多大程度上兌現收益的判斷標準之一。

應當說,以追蹤股東價值為特征的股權激勵機制本身是含有內在的績效考核機制的,即:被激勵對象的收益通過股權/股票價值的增長來衡量和體現,而股權/股票價值又是股東價值的體現–這也是股權激勵的魅力所在。但這種內在的績效考核機制并不能取代外部的績效管理體系。

這是由于:第一,股票價格有時并不一定能真實反映績效和股東價值,受證券市場的有效性的影響和內部人為操縱(例:美國的安然、世通事件)的影響,股票價格經常會偏離真實的績效表現,這就需要并行的績效管理體系來進行檢查和糾偏;第二,被激勵對象的收入體現為獲授權益的數量乘以單位權益的增值,即便單位權益的增值可以通過市場本身體現出來,但授予權益的數量在不同被激勵對象之間的分配的公平性則應當通過績效考核來有所體現;第三,以設置不同績效門檻作為調節股權激勵計劃的生效、中止或調整的”閥門”有利于保證股權激勵計劃的安全性。

更重要的是,長期激勵計劃應當通過績效管理體系與公司戰略目標對接,使長期激勵計劃成為公司戰略實現的助推器。

二、與整體薪酬包的匹配

通過股權激勵計劃形成的收益–長期激勵收益將成為被激勵對象薪酬包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此,在設計股權激勵計劃時,應當對原有的薪酬結構進行重新審視并作出必要的調整,形成新的合理的薪酬結構。

我們知道,固定薪酬和浮動薪酬是薪酬包中的基本成分,引入股權激勵必然會打破原有的薪酬結構,這時候企業將面臨如下選擇:是保持原有的薪酬水平不變,將浮動薪酬的一部分分化為股權形式?還是把股權激勵作為薪酬包的一個新增部分?抑或是打破重來?什么樣的薪酬結構最佳?不同的崗位其薪酬結構有何不同?

要回答這些問題,就要對公司整體的薪酬策略進行重新審視,對市場的薪酬數據進行分析和研究,對新的薪酬結構和薪酬水平對公司的影響作必要的測算。

三、崗位管理體系的支持

設計合理的股權激勵方案同樣需要崗位管理體系的支持,崗位管理體系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基石,包含眾多內容,這里的崗位管理體系主要指崗位職責的澄清和崗位價值的衡量,在人力資源管理領域,通常稱為工作分析和崗位評估。

崗位評估結果可以應用在長期激勵計劃的授予方案制訂上,首先,崗位評估可以幫助企業甄別什么是企業最需要加以長期激勵的’崗位或崗位群;其次,崗位評估可以幫助企業合理分配在這些崗位上的激勵力度。例如:股票期權在授予的當時,被授予人并沒有直接的利益可以兌現,而只是擁有了一種收益的機會,這種收益機會的大小(授予數量)應該與崗位價值聯系起來,也就是崗位價值越高、對公司績效影響越顯著的崗位,應當被授予更多的期權。而工作分析既是崗位評估的基礎之一,同時又是確定績效指標的依據。

四、決策機制

股權激勵事關公司資本結構變動和公眾股東的利益,與一般的薪酬方案不同,它需要更加嚴格的審議和決策機制,獨立董事、薪酬委員會在其中應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除了要尋求股東大會特別決議的批準之外,公司外部的律師、獨立財務顧問和咨詢機構的意見和建議也應得到充分的利用和重視。

此外,在設計股權激勵計劃時,對其可能對公司造成的潛在的財務影響也應進行必要的估算以幫助股東進行全面判斷,雖然在試行辦法中對這一點并未作強制性的要求,但從美國和香港的經驗看,對這一點的要求將越來越嚴格,據悉,中國財政部也正在就股票期權的相關會計處理方法征求意見。

綜上,本文認為,股權激勵計劃本身的設計無疑是至關重要的,但如果上市公司對此沒有一個通盤的考慮和配套制度上的保障和支持,貿然實施股權激勵將可能達不到理想的效果甚至是有風險的,美國的安然、世通,中國的伊利、健力寶都是前車之鑒。

股權激勵計劃18

贈與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贈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公司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將自己持有的有限公司部分股權贈與乙方,并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在有限公司持有股權比例為50%,甲方自愿將本人所持股權的50%(即有限公司股權的`25%)無償贈與乙方。

二:甲方將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本協議成立后3日內開始辦理股東通知、股東會會議決議、變更公司章程、股權工商登記變更等事宜。

三:因履行以上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以上手續變更完畢后,應將相關文件做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贈與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在本合同生效之前有限公司產生的債務,由贈與人承擔,與乙方無關。

六: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應辦理公證作為本合同生效條件。

七:乙方同意接受贈與。

八:在甲方辦理完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后,所產生的權利義務由乙方承擔。

九: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后成立,甲方即應履行本合同第二條之規定。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訴諸起訴一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感謝您花時間閱讀本文。如果您覺得股權激勵計劃這篇文章對您有所幫助,我們非常希望您能夠將其分享給更多的人。最后我們將繼續努力,為您提供更多有價值的內容。祝您生活愉快!

本站內容均為網友上傳分享,本站僅負責分類整理,如有任何問題可聯系我們(點這里聯系)反饋。

(0)
上一篇 2023年10月21日 上午11:22
下一篇 2023年10月21日 上午11:23

相關推薦

發表回復

您的郵箱地址不會被公開。 必填項已用 * 標注

主站蜘蛛池模板: 丰镇市| 咸宁市| 和顺县| 皮山县| 宜君县| 白城市| 新宾| 日土县| 武义县| 大洼县| 顺义区| 永仁县| 苍南县| 鄯善县| 嘉定区| 子洲县| 麟游县| 扶余县| 顺义区| 抚远县| 汝州市| 旬邑县| 东乡族自治县| 东源县| 云林县| 洛扎县| 北海市| 喀喇沁旗| 三门县| 道孚县| 乐山市| 靖安县| 大姚县| 宜城市| 旬阳县| 新乐市| 辽宁省| 电白县| 潢川县| 高平市| 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