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有關于學校保安工作職責及內容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及內容1
為了維護我校治安秩序,保證教學、科研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職責,要求相關人員自覺遵守執行。
1.學校門衛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衛工作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
2.在上班期間一律佩戴安保標志袖標及橡膠警棍,站崗期間加穿防刺背心、頭戴剛盔、手戴防割手套、持防近身鋼叉。
3.學生上、下學期間(早上7:20—8:10,下午3:40—5:00)保安必須武裝站崗,密切關注校門外的情況,維持好家長秩序,如遇突發情況,立即采取相應措施。
4.校門、教學樓樓梯鐵門和教室門實行定時開放(校門7::30開,21:30關;教學樓樓梯鐵門7:20開,18:00關;教室門7:20開,17:30關)。
5.嚴禁外來人員進校,對來校辦事的人員(家長)實行登記制度,登記姓名、身份證號、事由等,并核實有效證件,再和校內相關老師聯系確認同意,經金屬探測儀探測后無危險物品方可放行,并時刻關注其在校活動情況。
6.學生在校期間嚴禁學生擅自出校門,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出校門的,須經班主任老師批準并持學校統一印制的學生出門證,在確認填寫完整、清楚后才準放行,如遇無出門證或出門證填寫不全、不清楚的,一律不得放行。
7.進入學校的人員必須遵守校園管理制度,自覺服從管理。對不遵守管理規定,不服從管理,不聽勸告無理取鬧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上報校領導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或報送機關處理。
8.騎自行車(包括電動車)進出校門應下車推行,其他車輛要減速慢行。未經同意,無關人員的車輛不得進入校園。
9.要有強烈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責任意識,夜間要做好校園安全防范措施,切實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提高警惕、巡視校園,有事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和總務匯報,有盜竊、火警等情況要及時報警,請求機關支援。
10.攜帶物品出門要接受門衛檢查,攜公物出門要憑學校出具的“物品出門證”。凡來歷不明或去向不明的物品,門衛及時扣留并上報學校行政。
11、認真做好個人衛生,保安值班室每天早中晚須清掃三遍,確保衛生達標。做好書、報刊、信件的收發工作,不遺失,不錯漏。
12、保安值班室是保安工作和休息場所 ,嚴禁閑雜人員在保安室談笑打鬧和無故逗留,嚴禁在保安室打牌、下棋、喝酒、打電腦、干私活等,確保保安工作規范有序地進行。
13、與部門配合,加強校園治安綜合治理。依據學校有關規定,勇于跟壞人壞事和有損學校利益的行為作斗爭,及時果斷地處理校園內和學校周邊的突出偶發事件。如有困難,學生糾紛交德育處處理,老師糾紛報工會處理,外來人員尋釁滋事報保衛科和派出所處理。
14.門衛要有強烈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責任意識,夜間要做好校園安全防范措施,要切實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提高警惕、巡視校園,有事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和總務匯報,有盜竊、火警等情況要及時報警,請求機關支援。
15.如因門衛違反本制度操作,發生事故的,門衛為第一直接責任人。
16.積極配合并及時完成學校安排的相關臨時性工作。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及內容2
1、工作時間一般為:
(1)周日至周五:每天傍晚學生放學前半小時至次日早自學下課(其中周日為學校規定住校生到校時間前半小時)。
(2)周六:上午第四節下課前半小時至下午上課,下午第四節下課前半小時至放學后1小時。
2、在工作期間內必須統一著省公安廳制定的保安制式服裝、標志、符號,并備膠木警棍等保安防衛性裝備。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正。
3、值班人員要準時到位,上下班實行簽到和抽查相結合的點名制度,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建立交接班記錄,并做好值班記錄。
4、早、晚學生上學、放學時間維護好學校周邊環境的治安秩序,阻止社會閑雜人員進入校內,對發現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進行盤問,發現可能影響學校穩定以及重大治安隱患要及時報告學校領導同時報告公安機關。
5、執勤時要高度警惕,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夜間要經常巡視教學樓、實驗樓、辦公樓、學生宿舍、食堂及校園周邊,防止被撬、被盜、失火等事故的發生,檢查校園內的安全情況。如發現情況應及時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妥善處理,并作好記錄。較大事件迅速報告校領導,必要時視事件性質分別報110或者119。
6、在處理學生的偶發事件中,必須對學生進行正面教育,不得做出傷害學生身體和人格的事。
7、凡因偶發事件應協助處理完結。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及內容3
為了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進行,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職責。
1、把好學校安全最為重要的第一道關,服從安排,聽從指揮,全面履行工作職責,要善管、敢管,搞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和學生教育管理工作。
2、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不準擅離職守,按時交接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漏崗,如去開關門和燈,上廁所等,要關好值班室門窗和校門,并在明顯位置擺放寫有當班姓名、手機號碼等內容的溫馨提示牌。
3、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3名保安實行輪班,即3名保安保證有一人24小時值班,有一人值白班(7:00—12:20; 14:00—18:20),有一人輪休。
4、上崗時按規范著保安制服,佩戴保安器械,如橡膠警棍等。學生上放學時間(上學時間:早上6:50—7:30,下午2:00—2:40,晚上6:40—7:10;所有放學時間),必須在校門口站崗,密切關注校門情況,維持學生進出秩序,如遇突發情況,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及時控制事態,及時報告相關領導和相關部門。
5、講究文明禮儀,語言和藹,在管理學生紀律的過程中注意方式方法,冷靜理智的處理懷學生發生的任何問題和任何糾紛。
6、不得與閑雜人員在值班室閑聊,不得脫崗、睡崗、閑崗,不得吃零食、下棋、打牌、玩手機等影響值班的事情。
7、定時開關校門、教學樓樓梯鐵門、運動場圍欄門和各種需要開關的燈。
校門開關時間:早上6:50開門,7:30關門;中午12:00開門,12:30關門;下午2:10開門,2:35關門;晚上6:00開門,6:20關門;晚自習6:40開門,7:10關門;下晚自習10:00開門,10:35關門。關門期間遲到學生和有特殊情況需要出校的學生從值班室門進出。運動場圍欄門開關時間:周一升旗之前打開1、2、3、4、5號門,每天晚上7:00鎖門。上課期間由體育老師負責管理,周末、節假日等不上課期間一律關閉。如有外單位借用運動場須經學校同意方可打開。教學樓樓梯鐵門等按相關規定開關。
8、嚴禁外來人員和車輛進校,對來校辦事的人員(家長等)和車輛實行登記制度。登記包括姓名、身份證號、事由、進出時間、車牌號、駕駛證等,并核實有效證件。認真做好來訪人、車的審核、登記工作,把好進門安全關,杜絕推銷人員、閑逛人員、滋事人員、陌生人員等未經允許的人員和車輛進入學校。來校找學校領導、處室、師生辦事的,要電話核實清楚方可放行,同時填好值班記錄,時刻關注其在校活動情況。出校時必須登記離開時間,嚴格檢查帶出物品,發現可疑情況時要立即阻止并向相關領導、處室、教職工打電話報告和核實。遇上滋事者鬧事,冷靜理智處理,并及時報告學校主管保安的老師、相關處室、主管領導,事態危急時要迅速向110報警。
9、要有強烈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責任意識。夜間要做好校園安全防范措施,切實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提高警惕,加強校園巡視,發現涉及安全的情況要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領導和相關處室報告,發現盜竊、火警等危急情況時要及時報警,請求公安機關支援。
10、三名保安在每周一下午2:40輪流參加由政教處、學生管理處組織的班主任德育和安全工作會,掌握一周工作重點,提高政治思想和業務水平。
11、打掃維護好值班室和校門內外衛生,確保干凈整潔。文件、檔、案資料和物品、器械擺放規范,整齊有序,便于保管和使用。
12、積極配合學校政教處、學生管理處對學生實施嚴格的常規紀律管理。管理內容具體如下:
①嚴把學生上課期間出校門關。嚴禁學生在上課期間擅自出校門,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出校門的,須出示經班主任老師批準簽字的政教處統一印制的學生出門證明或請假條,在確認填寫完整、清楚后作好登記才準放行,如遇無出門證明(含請假條)或出門證明填寫不全、不清楚的,一律不得放行。
②嚴格管理學生校牌配戴。學生進出校門必須配戴校牌,沒有配戴的要認真作好登記。尤其是進校無校牌的學生,必須認真核實是否為本校學生后方可登記入校。
③嚴格管理學生周一、周五校服著裝。凡沒有穿校服的要認真作好登記。
④嚴格管理學生上學遲到。所有遲到不管任何原因均要如實記錄,對于遲到的學生,在核實清楚并認真登記好班級、姓名等信息后方可準入。
⑤嚴把校門食品關。為了確保校園食品安全,不允許學生將米粉、面條、炒飯、包子、饅頭、豆漿、燒烤、炒土豆等食品帶進校園。不聽從管理的記下班級和姓名,報政教處和學生管理處教育處理。
⑥嚴格對住校學生請假的管理。住校學生請假必須交由班主任簽字并蓋政教處公章的請假條,上交住校黃色校牌并掛在指定地方,保安要認真審核假條真假,每張假條只準假一人,核實無誤后方可準出。
⑦嚴格檢查住校學生不假外出的嚴重違紀行為。認真檢查入校學生的校牌,凡是有持住校校牌進校或者無校牌進校的學生就要認真審查,查出如有不假外出的住校學生,必須作好記錄并報政教處嚴加教育處理。
⑧嚴禁學生從外空透圍欄處向外購買食品的行為。尤其是要嚴禁從高三教學樓(銘恩樓)旁的空透圍欄向外購買食品的行為發生,不服從管理的記下班級和姓名報政教處教育處理。兩名保安必須確保一人在值班室值班,另一人在學生違規向圍欄外購買食品的時段(上午早讀時間、課間、下午6:00——7:10)加大巡查力度,制止學生違規行為,記錄好違規學生的班級、姓名,報政教處教育處理。
⑨嚴格對在星期六、星期天和節假日未上課時間住校學生出入校的管理。此時段住校學生難管理,易出問題,要認真作好出入登記。
⑩嚴格做好每天對請假外出的學生的管理。學生請假外出須登記,并注明走讀或住校,每周五交政教處進行匯總。
13、積極配合并及時完成學校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14、本職責解釋權歸學校辦公室。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及內容4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確保師生及學校財產安全,營建平安校園,特制訂如下職責。
一、學校保安上崗時必須穿著保安制服,按規定佩戴保安標志和攜帶保安警具,儀容端莊、精神飽滿、文明禮貌、著裝整潔、依法執勤、按章辦事,嚴格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職業道德。
二、學生上下學高峰期,應提前20分鐘到校門口疏導車輛、人流,及時排除校門外(左右50米)的攤點,學校保安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無其他商業行為,無車輛堵塞障礙物,配合學校合理安排家長接送區,有效疏通學生擁擠現象。要提高警惕,發現危害學生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保證校門口外通道暢通無阻。
三、學生上課期間,兩人輪換要經常在校內周邊巡邏,注意發現可疑人、事、物品和其他治安信息,對校內異常動態和不安全因素,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并配合做好處置工作。寫好巡邏記錄。
四、值班一定要堅持原則,嚴格落實外來人員準入制度。如有家長來訪,需勸告家長等待,讓預約老師親自到校門口接待,登記后方可入內;其他來訪人員,需問清情況,填寫好來訪登記表,征得有關人員同意之后,方可入校。
五、嚴禁接送學生的家長及車輛進入校內,其他為學校服務的車輛經學校同意后方可入校。
六、要注意觀察可疑人員可能對師生進行的各種侵害病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不能制止的行為應及時報警,對正在發生侵害師生的行為,可以使用防衛器械予以制止;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偵查、處置工作。
七、上課期間不允許學生外出,如有外出學生須持有由相關教師簽字的請假條,同時收好學生請假條,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離校。堅決制止閑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進入學校,加強安全防范。
八、集會、出操時,保安到樓梯口值班,防止學生擁擠出現踩踏的事故,集會時要主動維護好會場秩序。
九、經常排查學校安全隱患,尤其是檢查學校技防系統,保證技防系統正常工作,若出現問題及時上報政教處和總務處進行維修。
十、保安人員如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財產損失和師生人員傷亡,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及內容5
1、每日接班時,應將當班發生情況以書面形式告知接班人,接班人應檢查設備的工作和清潔情況,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2、熟練掌握監控系統的操作規程,嚴格按照規程操作,發生監控設備我們或故障,應立即向保安部值班領導或主管匯報,不得擅自擺弄。
3、錄像機換帶必須按組別、順序進行,不能混亂。應做好登記工作。
4、每日做好監控室衛生,并隨時保持監控室清潔,如交接班時,當班人未做監控室衛生,接班人有權不接班。
5、負責白天、夜間監控設備的運行值班,發生報警及時通知樓層警衛。
6、密切注意貨區易發案部位及重點部位動向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負責夜間貨區清場后微機報警系統的操作、值守,密切關注報警情況與夜間警衛協調配合,保持緊密聯系。
8、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及問題,及時錄音、錄像、上報,并做詳細記錄,并隨時向保安部經理報告情況。
9、嚴格按制度收發、保管器材(對講機、應急燈等),并注意日常維護保養。
10、夜間發生緊急情況,服從夜間值班經理的指揮。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及內容6
1、根據保衛處的要求,安排好保安隊的各項工作。組織保安人員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好校園的值班巡邏,確保學校安全。
2、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認真貫徹執行保衛處安全工作計劃,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檢查、督促保安各崗位的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和保安人員的風紀,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提倡文明執勤。
3、定期組織全隊的政治學習和業務知識的培訓;關心隊員生活,做好思想工作,教育隊員遵紀守法,文明值勤,愛崗敬業。
4、認真搞好學校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按照公安機關和學校的要求,維護學校安全穩定的局面。
5、認真做好工作記錄,負責檢查在崗、巡邏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6、完成校領導、保衛處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學校保安工作職責及內容7
門衛(保安)應樹立全心全意為學校、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熱情主動地做好本職工作。
1、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分配,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不隨意離開工作崗位,文明上崗,禮貌待人,保持門衛區的衛生,維護好門衛區的秩序。
2、增強責任心,凡攜帶物品進校門的人員,須認真檢查、驗證、登記,若有來歷不明者,門衛有權詢問,凡攜帶物品出校須經校辦室或總務處同意,檢查核對無誤后方準出校門。
3、嚴禁學生強行出校門,杜絕翻圍墻外出等行為。加強對師生的自行車及其他交通工具的管理與保管。
4、嚴格掌握作息時間,準時開、鎖校門,下午放學后要檢查教室、辦公室的燈火是否熄滅,門窗是否關好、鎖好。晚上要進行巡視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處理。保管好鑰匙,嚴禁擅自將鑰匙交與他人。
5、對校內的異常動態等不安全因素,要細心觀察,隨時記錄,及時向有關領導反映。
6、認真做好教職工考勤記載和做好來訪人員的登記工作;制止閑雜人員進入校園喧鬧,如有強行入校或圖謀不軌者,門衛必須馬上向學校領導及執法部門匯報。
7、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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