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有關于街道鄉鎮工會工作情況調研報告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街道鄉鎮工會工作情況調研報告1
一、鄉鎮(街道)工會組織建設取得的主要進展
經過幾年的探索實踐,我縣鄉鎮(街道)工會在組織建設和履行職能作用上取得了較大進展,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組織建設日益加強
我縣鄉鎮工會組織原來都是基層工會,亦即鄉鎮機關工會,與轄區內的鄉鎮企業工會沒有隸屬關系。隨著形勢發展和工作需要,按照上級工會的要求,對鄉鎮工會組織進行體制創新、組織升級。20××年12月,全縣18個鄉鎮的工會組織在原來的基礎上全部組建了既有基層工會職能又有地方工會職能的鄉鎮總工會,同時還建立了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女職工委員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等工作機構,承擔起對轄區內工會工作的領導和介入的職責。20××年,新成立的4個街道辦事處也都先后建立了總工會。22個鄉鎮(街道)總工會的工會主席大部分由鄉鎮(街道)黨委副書記兼任,個別由鄉鎮人大主席兼任,學歷均大專以上,還配備兼職工會副主席22名和工會專職工作人員22人。
2、數量規模日益擴大
隨著農村勞動力的轉移,我縣外出打工的農民工形成一個較大的群體。為了切實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各鄉鎮(街道)總工會把本轄區內外出務工的農民工全部吸納為下屬村工會會員,使其本地入會。另外,由縣總工會牽頭,依托縣駐京流動黨委,在北京海淀區建立輸入地工會工作委員會,依托勞務派遣工黨委,正在籌建勞務派遣工會委員會。努力實現工會組織的縱向延伸和對農民工的縱深覆蓋。
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城鎮化、工業化的發展,各鄉鎮(街道)轄區內非公企業比以前有較大幅度增長。鄉鎮(街道)工會突破單位和用工形式的限制,通過建立聯合基層工會、工會聯合會、社區工會、區域性工會聯合會等方式,把難以單獨建會單位的職工和大量分散、流動的職工組織起來,使大量勞務派遣工、季節輪換工、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今年,全縣18個鄉鎮全部建起了區域性工會聯合會,橫向擴面,不留死角,實現了轄區內工會組織的全覆蓋。
目前,全縣22個鄉鎮(街道)總工會下屬工會聯合會22個、村級工會聯合會42個(涵蓋村工會296個)、基層工會92個(其中村工會70個,其余為鄉鎮、街道機關工會)、企業基層聯合工會10個(涵蓋法人單位157個)。共有工會會員19329人,其中,鄉鎮(街道)機關會員1130人,農民工會員18199人。
3、職能作用日益明顯
鄉鎮(街道)總工會在縣、鄉鎮(街道)、基層工會“小三級”工會組織中發揮著承上啟下的中樞作用,逐步成為工會工作的前沿陣地,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發展、為職工辦好事實事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是依法開展工資集體協商。18個鄉鎮總工會全部代表轄區內職工與企業簽訂了區域性工資集體合同,覆蓋企業157家,覆蓋職工2832人。工資集體合同備案率為100%,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企業建制率100%、履約率100%。通過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使職工的收入得到明顯提高。據測算,簽訂工資集體合同的企業職工人均工資達1050元/月,比工資集體協商前增長12.1%,且大部分企業能按工資集體合同的規定給職工發放工資,切實維護了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是開展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各鄉鎮(街道)工會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密結合當地企業實際和經濟發展的重點難點,積極開展了靈活多樣的勞動競賽、技術革新等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動員職工為推動鄉鎮(街道)企業發展、做大做強本地支柱產業建功立業。
三是努力為職工群眾做好事辦實事。各鄉鎮(街道)工會普遍建立了困難職工檔案,堅持開展年節期間的“送溫暖”活動和多種形式的日常扶貧濟困工作,年均籌集資金近2萬元,救助困難職工30多人。積極向縣總工會申請參加職工大病醫療互助活動,使互助范圍向鄉鎮總工會、村工會和中小企業延伸,今年又將773名村委工會會員納入互助范圍。協助住建局進一步健全建筑市場和市場監管體制,并為12名農民工追討拖欠工資8萬余元。與縣勞動就業部門聯合實施“陽光工程”,對農民工和城鎮待業人員進行職業培訓,并開展職業介紹。饅頭營鄉總工會與鄉紀委、司法等相關部門聯合建立“信訪服務中心”,接待群眾、職工來信來訪,使廣大群眾、職工的合理訴求得到了解決,有效維護了職工隊伍和全鄉社會的穩定。
二、鄉鎮(街道)工會組織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縣鄉鎮(街道)工會在組織建設和職能作用發揮上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工會干部沒有編制
我縣鄉鎮(街道)總工會從主席、副主席到一般工作人員均無編制,真正是“有職無編”。而同為群團組織的青年團、婦聯則都有專職編制。因無編制,工會干部均為兼職,且身兼數職,故無暇進行業務思考與創新,對工會工作只能疲于應付。另外,由于種種原因鄉鎮(街道)干部變動比較頻繁,也影響到工會干部隊伍的穩定。相當一部分工會干部知識結構不合理,理論、業務素養不能很好地適應工會工作,與上級工會的要求和基層工會以及職工的需求差距較大。
2、部分領導關注不夠
由于過去各鄉鎮轄區內的職業群體主要是農民,只是鄉鎮機關及所屬少數企事業單位建有工會組織,從領導到群眾對“工會”的概念比較模糊,認為工會與鄉鎮沒有多大關系,工會工作也基本沒有列入鄉鎮工作議程。現在,經濟社會形勢的巨大變化促使鄉鎮(街道)的工會組織日漸增多,工會工作也逐步列入鄉鎮(街道)工作議程。但由于思維的慣性,部分領導對工會和工會工作關注不夠,重視程度不夠,與黨對新形勢下工會工作的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
3、工會經費嚴重不足
雖說鄉鎮總工會“既有基層工會職能又有地方工會職能”,但在工會經費方面,由于相關政策缺位,鄉鎮(街道)工會既無地方工會管理和使用經費之權,又無基層工會經費留成,處于地方與基層工會經費管理和使用的空白地段。僅有的一點活動經費就是鄉鎮(街道)機關工會自身的經費留成,且工會財務不獨立,沒有直接支配和使用經費的權力,工會經費使用審批困難。這與鄉鎮(街道)總工會履行“地方工會”職能,開展工作、活動的經費需求相比實在是極不相稱,嚴重影響了其工作的開展。
三、加強鄉鎮(街道)工會組織建設的主要對策
我們認為,我縣鄉鎮(街道)工會組織建設今后應從以下四個方面來進行:
1、抓機構強組織
當前,應根據形勢的發展和按照理順組織體制、整合組織資源、壯大組織力量的要求,積極與上級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協調,盡快出臺關于加強鄉鎮(街道)工會機構編制、干部配備、工會經費等方面的政策,明確鄉鎮(街道)工會作為一級地方工會的基本定位,同時履行地方工會和基層工會職能,為推動工會工作在鄉鎮(街道)的落實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
應積極推動鄉鎮(街道)工會干部的配套工作,各鄉鎮(街道)工會至少要配備1名真正意義上的專職工會副主席和1名專職工會干部。同時還應為鄉鎮(街道)配備專職工會工作者或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選聘工會協理員,以充實鄉鎮(街道)工會干部隊伍。另要通過參加上級工會培訓、以會代訓、交流學習、鼓勵自學等形式來提高工會干部的政治理論素質和業務素質,提高從事工會工作的本領和能力。
2、抓宣傳提認識
各級工會要通過多種媒體和形式大力宣傳新形勢下加強鄉鎮(街道)工會建設的重要意義,宣傳鄉鎮(街道)工會工作取得的經驗和成效,不斷擴大鄉鎮(街道)工會工作的社會影響,使各級黨政領導和廣大群眾充分認識加強鄉鎮(街道)工會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動過問和積極支持鄉鎮(街道)工會工作。各級黨政領導也要突破思維慣性,關注、重視工會工作,為鄉鎮(街道)工會的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環境。
3、抓經費堅保障
上級工會要明確鄉鎮(街道)工會經費留成比例,采取市總工會讓一點兒、縣總工會擠一點兒、鄉鎮(街道)湊一點兒的方式,切實解決鄉鎮(街道)工會經費問題。對鄉鎮(街道)工會經費的提取上繳應打破傳統框框,從有利于鄉鎮(街道)工會開展工作的原則出發,為鄉鎮(街道)工會開展工作奠定堅實的經費保障。
4、抓載體,增活力。
鄉鎮(街道)工會既有地方工會的綜合性、指導性,又有基層工會的具體性、實踐性,因此不能照搬傳統的工會工作套路,要結合鄉鎮(街道)工會特點,積極探索和建立符合鄉鎮(街道)實際的工作模式、運行機制和活動方式。工會要積極爭取鄉鎮(街道)黨政支持,建立定期向黨委匯報工作制度以及與有關職能部門的工作聯系制度,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努力構建“黨政支持、部門協同、工會運作、職工參與”的鄉鎮(街道)工會工作運行機制。同時積極推動縣委、鄉鎮(街道)黨委將工會工作納入考核范圍。要遵循業余、小型、分散、多樣、適度、有效的原則,根據職工意愿和企業需求開展工作和活動,健全完善鄉鎮(街道)工會“上代下”的工作機制,把基層難以開展的工作和活動提升到鄉鎮(街道)一級來開展,不斷增強鄉鎮(街道)工會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街道鄉鎮工會工作情況調研報告2
20**年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來,從江公路管理段黨支部在4月28日從路黨群辦發?20**?6號文件中全面部署了基層調研工作,段工會積極做好專題調研工作的安排。5月20日,段工會采取深入基層調研、座談、走訪相結合的辦法,分別深入機關干部、八洛工地、養護站、機化站職工及離退休職工中去,圍繞“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行了專題調研活動,現將調研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目前工會組織建設的現狀
我段工會認真貫徹落實段黨支部和行政的決策和部署,扎實推進各項工作,廣大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和提高,職工的政治權益、經濟利益、文化權益等得到了有效維護,得到了廣大職工群眾的擁護和肯定,使我段內部呈現出健康穩定的喜人局面。
1、工會組織狀況。段工會緊緊圍繞工會工作實際,通過不斷加強工會組織自身建設,加強工會維權機制建設,工會組織體系不斷健全,工會的向心力和凝聚力進一步增強,會員隊伍不斷發展壯大,為工會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提供了組織和制度上的保證。
2、維權機制建設狀況。建立和諧、穩定、協調的勞動關系,進一步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職工群眾的切身利益,保持單位秩序健康、穩定、和諧,是當前我段工會的主要任務。近年來,段工會按照“拓寬維權途徑、創新維權載體、完善維權方式、增強維權實效”的思路,一直致力于加強維權機制建設。堅持和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段務公開、站務公開為基本形式,保障職工民主權利的監督機制。積極完善和深化段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不斷強化以平等、集體協商為基本形式的維護職工經濟權益的協商機制,以“送溫暖活動”為龍頭的困難職工幫扶救助機制。加強對職工勞動安全的監督檢查工作。努力推進我段勞動爭議的預防和勞動關系的預警機制建設。加強職工信訪工作,健全了信訪工作組織機構,完善了信訪工作制度,有效預防了職工越級上訪和突發性公共事件的發生。
3、職工社會保障狀況。職工社會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完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我段每年都為職工繳納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凡是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都按凱里局相關規定簽訂了勞動合同。段工會充分發揮自身優勢,通過認真開展“下基層、進工地、訪職工”調查活動;建立和完善困難職工幫扶機制,大力開展對低收入職工子女“金秋助學”、對困難職工家庭“送溫暖”等幫扶活動,把職工的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認真傾聽職工的呼聲,如實反映職工的訴求,解決了困難職工在醫療、生活、子女上學(就業)等方面的困難。
但同時也看到,當前我段在職工隊伍穩定、職工權益保障方面還存在著不少問題,有的還比較突出。如果這些問題得不到妥善解決,有可能影響職工生產生活,影響我段發展的順利進行,影響和諧單位建設。
二、存在主要問題及突出矛盾
1、部分基層部門工作主動性不強,服務職工的意識有待提高,相關監督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從本次調研情況來看,集中表現在:職工對醫療卡數額不清楚,不知每年輸入醫療卡上多少錢;職工食堂飯菜標準低;貫洞養護站公共廁所被外來人員使用頻繁,造成嚴重堵塞很難使用,職工如廁困難;貫洞養護站場地清潔情況很差,損壞路面未及時進行修理,職工出行不便。這說明在服務職工方面,有些工作還做的很不到位,各部門的服務宗旨意識缺乏,工作存在推諉扯皮現象,相關監督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
2、職工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人才培養激勵機制還不健全。從本次調查來看,大多數崗位存在技術人才缺乏,大中專畢業生不能立足基層一線,崗位成才;職工學技術、鉆業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高。這說明,我們仍需進一步加大職工教育培訓力度,提高職工整體素質。注重技術人員培養和技術隊伍建設,健全完善人才培養激勵機制,為我單位的持續快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3、相關職工權益保障機制還不健全。調查顯示,廣大職工對子女就業問題呼聲很高,職工子女讀書難,職工之女就業更難,職工子女就業問題已成為目前影響職工思想穩定的主要因素。同時,職工還反映職工降溫費、烤火費標準低。部分職工對文化體育活動的舉辦愿望強烈,并希望工會能開展多種形式的文體娛樂活動,以豐富職工的業余文化生活。以上問題暴露出相應的職工權益保障機制尚不夠健全。
三、解決問題的建議和對策
“群眾利益無小事”,做好職工合法權益保障工作,切實把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好,充分發揮廣大職工參與單位的改革和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僅關系到單位興衰,而且直接影響到單位發展的穩定大局。因此,要切實把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必須堅持以人為本,進一步加強維權機制建設,強化單位和諧勞動關系,促進我段的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1、加強部門協作,增強服務意識,完善監督機制。各部門之間應加強交流和協作,強化為職工服務意識,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增強工作的主動性,要把職工群眾的利益放在進一步加大對《工會法》、《勞動合同法》等的宣傳貫徹力度,充分發揮各級工會組織的作用。工會組織還要以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為抓手,幫助廣大職工通過正常的渠道、運用合法的方式來表達利益訴求、解決現實問題。同時還要大力推進職代會、段務公開、平等協商等制度, 進一步拓寬維權途徑、創新維權載體、完善維權方式、增強維權實效,切實維護好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團結動員全體職工在安全生產中發揮主力軍作用。
3、建立人才培養激勵機制。通過健全完善人才培養激勵機制,讓職工學會規劃自己的職業生涯。如果一個職工長期安于現狀、墨守成規、不思進取,那他就難以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也就不會產生創造力。同時,還要加強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對職工理想信念、形勢政策和法律、法規教育, 提高職工的整體素質,引導職工正確處理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關系。
4、進一步健全完善職工權益保障機制。結合全段實際,制定統一的職工各項補助費、工地職工待遇及職工相關福利制度;制定職工子女讀書、就業等獎勵,切實維護好職工的合法權益。
5、健全完善職工文化權益保障機制。采取多種形式維護好職工的精神文化需求。通過舉辦豐富多彩的演、展、賽等文化體育活動和職工讀書學習活動,幫助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豐富職工群眾的業余文化生活。
街道鄉鎮工會工作情況調研報告3
農民工是我國工人階級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工會組織的新成員。據統計,目前全國有農民工2.1億人,已加入工會組織的有7000萬人。這么一支龐大職工隊伍,如何組織和管理?他們的合法權益如何依法維護?是我們各級工會組織必須考慮和解決的問題。當前,工會工作面臨的社角是農民工維權工作亟待解決的問題。在結合學習實踐發展觀活動中,對我縣的農民工構成情況進行了調查和分析,經統計,我縣目前外出,縣內,外來農民進城、進企業務工人員(含季節性)9825人,其中長年 在縣外,在城內企業,服務業務工人員4300余人,工種為加工業、服務業、運輸業、銷售業等行業,工資基本在800————3000元之間,且不穩定。全縣8個鄉鎮均建立了工會組織,只是工會主席配備沒有明確。根據我縣農民工的情況,以鄉鎮、村為基本單位,建立工會組織,使農民工有一個穩定的“職工之家”,是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組織體系建設的一個重大而緊迫的課題。
一、農民工的特殊性決定了應當盡快建立鄉鎮、村工會組織
農民工是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的產物。農民工就其身份來說,具有兩重性。一方面,農民工是企業管理的員工。農民工從進城、進入企業的那一天起,他們就是企業員工的一分子。農民工一般是以勞動合同制形式進入企業的,也就是說,在勞動合同期內,是由企業負責管理的。但是,勞動合同到期或者因為不符合企業用工的要求而被解除勞動合同,企業就不再對其負責。特別是農民工所從事的職業,往往都具有時間短(即:季節性、工期性、臨時性用工)、技術含量不高等特點,其工作單位極不穩定,人員的流動性很大。所以,要由一個企業來實施對農民工穩定而有效的管理非常困難。另一方面,農民工又是鄉鎮、村管轄的村民。鄉鎮、村不僅是農民工的出生地,而且是他們的戶籍所在地。他們的家,他們的血緣關系,他們的田地和山林,他們的根基都在鄉鎮、村。這是他們永遠不能割舍的地方。去年年底發生全球性金融危機,我國有多萬名農民工離開了企業,在沒找到新的工作的情況下,他們的選擇是返鄉,回到自己的故鄉——鄉鎮、村。我縣也有近1200多人回鄉,有的是少數民族村的,他們有土地,有的是沒有土地的,他(她)們又要在當地尋找臨時性工作謀生,有的可能掙到錢尋找合適的地方做些小買賣和開辟商埠,又有的可能待業等等。這都說明,鄉鎮、村是農民工的根基、是農民工的故土、是農民工真正穩定的家。因此,在鄉鎮、村建立起工會組織,為農民工建立一個穩定的“職工之家”,充分發揮鄉鎮、村工會在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中的積極作用,是工會組織建設的客觀要求。
我國工會組織組建的基本要求是:哪里有職工,哪里就要建立工會組織。面對著農民工群體,工會組織有責任把他們組織起來。有的人也許會提出,我們不是已經建立了鄉鎮、村工會組織嗎?但現實情況是,過去建立的鄉鎮工會是針對鄉鎮企業和鄉鎮機關而設立的。這些工會組織工作的對象和工作的職能都沒有涉及到廣大的農民工群體。現在提出加強鄉鎮工會組織建設,組建村工會組織網絡,是依靠現有的行政建制,在凡是有農民工的鄉鎮、村分別建立起以服務農民工群體,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為主要職責的工會組織網絡。這種工會組織網絡,不但能為農民工建立一個穩定的“職工之家”,而且,可以覆蓋到所有的農民工群體,這就必然會得到廣大農民工的普遍擁護。
二、構建以服務農民工為主要職責的鄉鎮、村工會組織,形成縣、鄉鎮、村三級工會組織網絡
凡是有農民工(包括在當地外出的農民工)的鄉鎮、村原則上都要建立工會組織。按照職工成份的變化,鄉鎮設立工會組織,有條件的鄉鎮可設立鄉鎮總工會。鄉鎮設立的工會在鄉鎮黨委、縣總工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要求由鄉、鎮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兼任工會主席,又要求設同級副職的工會主席。鄉鎮工會要設立專門的辦事機構,全面承擔起對鄉鎮所屬的單位、村工會組織的領導責任,同時指導、協調、督促所轄基層工會對職工和農民工的管理。凡是有農民工的村也要建立起工會組織。村工會在村黨支部和上級工會組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要求由村黨支部書記兼任村工會主席,負責對農民工的管理,為本村的農民工建立一個穩定的“職工之家”,切實為務工人員維護權益。
三、鄉鎮、村工會組織的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
鄉鎮、村工會組織在為農民工服務方面應承擔以下幾項基本職責。
(1)負責所控范圍內所有農民工的會籍管理工作。農民工的入會要簡單。只要口頭申請,就可以注冊入會,并建立起會籍檔案。
(2)負責對農民工的就業和創業培訓。培訓工作應以鄉鎮工會為主體,對農民工實施就業培訓,培訓點可以在鄉鎮,也可以在村,要因地制定。要結合“四三二一”、“千名干部進農家、服務農民促發展”等工作抓好職業、技能等培訓工作。通過培訓,提高農民工的勞動技能,為其就業打下良好的基礎。同時,對那些返鄉的有創業愿望的農民工開展創業培訓,并提供相關政策配套服務。
(3)負責對農民工實施就業安排工作。要根據勞動就業部門,上級工會組織提供的就業信息,積極組織和引導農民工就業,并對就業后的工作情況進行跟蹤服務。
(4)負責對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維護工作。尤其是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農民工意外傷害的處理,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及時進行處理,切實維護好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5)負責黨的關于農民工政策的落實,及時為農民工辦理社會養老保險、工傷險、意外傷害險。積極開展送溫暖活動,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廣大農民工手中。
鄉鎮、村工會組織要正確處理鄉鎮黨委和上級工會的關系。鄉鎮工會必須接受黨委和縣總工會的雙重領導,在鄉鎮黨委和在縣總工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村工會是工會的基層組織,必須在村黨支部和鄉鎮工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這樣就形成了在黨領導下的縣、鄉鎮、村(基層)三級工會組織網絡,并通過這個龐大的組織網絡實施對龐大的農民工群體進行有效的管理。這是由農民工這一個特殊群體的特點決定的,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工會組織網絡。
四、加強為農民工服務的鄉鎮工會組織建設,建立村工會組織具有重要而現實的意義
1、有利于實施“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會工作方針。就目前而言,我們各級工會組織對農民工的管理還處在一個相對松散的階段。就農民工所在的企業來說,有的企業沒有把農民工納入本企業本單位工會管理的范圍。就農民工所在的村來說,由于沒有工會組織,農民工沒有自己的“職工之家”。根據全總的統計,目前,我國現有2.1億農民工只有7000萬人加入了工會組織。可見我們工會的組建工作不到位。再從維權這個角度分析,原本屬于工會組織的職能,如送溫暖等工作,由于工會組織的不健全,不得不由黨和政府的有關職能部門的工作所代替。因此,加強鄉鎮工會組織建設,組建村工會組織,實施“組織起來,切實維權”工會工作方針的重要舉措,就能從根本上把農民工組織起來,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2、有利于黨的一系列農民工政策的落實。黨和各級政府對農民工問題已經引起了高度的重視,出臺了一系列的保護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從為農民工“討”工資開始到現在可以為農民工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等等。對農民工可以說是關懷備至。那么,這些政策措施如何才能落到實處,讓所有的農民工都享受到黨的政策的關懷?加強鄉鎮工會組織建設,建立村工會,就可以由工會組織來組織實施。這樣,不僅可以把黨的政策落到實處,而且,可以惠及到所有的農民工。
3、有利于團結動員最廣大農民工群體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新的貢獻。農民工既是一個龐大的職工群體,又是一種龐大的社會力量。通過加強鄉鎮工會組織建設,建立村工會組織,就可以依照工會法和工會章程,把這支隊伍合法地組織起來,并充分發揮這支隊伍的積極作用,團結動員廣大農民工在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構建和諧社會的偉大事業建功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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